失业金未到怎么办?
失业金没到账因银行转账推迟的,可以在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查询。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都30号了失业金怎么还不到账
失业金没有到账并非完全是银行的原因。建议在申请失业金之后可以咨询失业金发放机构,询问失业金的发放时间等情况。需要提醒的是,一般只有在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用户,并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完成了失业登记的人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成功怎么没到账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拓展资料】
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根据政策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失业金显示发放成功但是没有到账
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
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也有可能网络或者系统原因,建议耐心等待,也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查询,如果还是没有请致电相关部门或则直接带上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找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拓展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失业金没有到账的原因
一、首先失业金没到账不排除是银行系统延迟的原因,有时候由于不同的银行系统,确实是会导致失业金延迟1—2个工作日的时间到账。
二、其次,若是失业金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的时间没有到账,并且咨询了非银行原因之后,很有可能是由于失业金还没有发放下来,又或者是用户的失业金审核没有通过,不符合失业金的申请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失业补助金没到账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确认具体的情况,如果确实属于他们的问题,可以催促其履行,拒绝履行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建议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社保局咨询;或者拨打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
(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三)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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