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领
有关这个问题的 失业保险 怎么领回答,下面给你介绍如下。1)领取 失业保险金 , 医疗保险 由事业管理中心缴纳。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 医疗费 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 抚恤金 。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7)失业保险领取时间如涵盖冬季取暖时间段(指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共5个月),领取当月失业金时,同时可领取当月取暖费,为大约480元(2013年标准)。 (8)夫妻双方同时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可分别多申领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 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被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 劳动合同 导致职工 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 社保 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 离职手续 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 身份证 》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保卡里的失业金怎么取出来
【法律分析】:首先要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对应的银行柜台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相当于一张银行卡),激活之后里面发放的钱就和银行卡取款一样的,去银行自助机,柜台,手机银行APP,绑支付宝,这些方法都可以取款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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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那么,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失业保险的领取方法,欢迎阅读!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申报资料7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财务管理部(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409室)办理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
被保险人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答: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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