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金时达到退休年龄,是否可继续领取?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时间不满足导致无法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的),是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若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下就无法继续领取。
公民未办理失业保险情况达到退休年龄,就无法申请失业金。
一、法律明确达到退休年龄不可继续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1)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达到退休年龄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2)以及重庆《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领取失业金的问题》(3)可以了解到,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公民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是无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人已退休了,但失业保险金是否还可以拿
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第三项“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由于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第四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又第七项“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258号里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查询地方失业保险规定,比如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停止领取的情形第四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失业保险是出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实行的,本身包含对失业者具备劳动能力的要求,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实际上并不属于失业保险所保障的范围,而因由其它社保保险保障。
失业保险对以后退休金有影响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补助。领取失业保险对退休的影响主要是退休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中断,因为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所以不缴纳养老保险,必然退休金也会缩水。可以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失业保险金领取具备以下条件的不能领取:参加工作了的、应征入伍当兵服兵役的、海外移民的、退休享受养老金的。以上条件具备两项就不能在领取失业金的。
在第一段中提到的失业保险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具体包括劳动关系解除、单位违法接触劳动关系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劳动关系解除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其他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金有关条例中特有说明,如当事人在失业期间导致个人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平均值,除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以申请低保。也就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不用担心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带来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只需要注意失业领取金的提取与再就业后的续保期间的问题而已。失业后应该积极寻找工作,社保部门也会定期举办招聘信息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退休后可以领取吗
1、不可以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截止2017年4月,至少已有10个省份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退休年龄还可以领失业保险?
不可以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是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但是因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是可以起诉单位,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用。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
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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