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参保领取失业金按参保地领取还是按户籍所在地领取!
一般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扩展资料:失业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除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相应的医疗、丧葬抚恤、就业服务等待遇项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三是职业培训补贴;四是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失业保险政策解
多地参保失业金怎么领?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异地申领吗?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失业金参保地怎么填写
所谓的参保地就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地点。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
4、组织机构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扩展资料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失业保险金参保地选好了为什么会变成别的地方
失业金参保地选错了
那么你去社保部门要求更正参保地就可以了。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应该及时去社保部门要求更改参保地,社保部门在审核你的具体情况后,是可以更改你的参保地的。失业保险指的是在职的时候缴纳的一种保险,他的主要作用是在你没有工作失业的时候,可以按月领取一份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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