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退休职工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退休后能提取吗?
您好,这三项在退休之后都是不可以提取的。
生育保险,是只覆盖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完全缴纳的一项社会保险,主要报销员工生育时的医疗花费,还有发放生育津贴。
具体的使用条件是:
生育医疗费报销怀孕、生产、流产过程中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上年度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给产妇发钱,休多少天产假发多少天钱。生育津贴的产假标准是:顺产98天,难产(剖腹产)+15~30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是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是42天。
所以只有在职的员工才可以享受,如果没有享受,这部分钱也是不会返还给个人的,毕竟原本也不是个人缴纳的费用。
工伤保险,也是只覆盖企业职工的,由用人单位缴纳。主要赔偿于工作有关的意外、职业病、猝死等等,所以只有在职期间才能使用。这也是企业缴纳的费用,不会返还。
在这4种情况下,可以领取工伤保险:
1. 造成一般伤害,没有达到伤残的:主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 造成伤残的:除了按上述赔偿意外,还需要分不同情况赔偿假肢等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商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 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前两项一次性给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必须符合一个条件,亲属是依靠因公死亡的人为经济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
4. 职工下落不明:先照发3个月工资。3个月后,如果宣告死亡,与死亡同等赔付;没有宣告死亡,且亲属有特别困难,可以按前述条件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并提前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失业保险也是一样的,只有在劳动年龄内,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1. 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 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并且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失去工作,所以主动辞职也是不能享受失业待遇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必须要拿着用人单位接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退休之后可以领取的,只有国家发放的养老金哈。养老金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咱们的老年生活品质,所以如果您担心未来养老金不够,建议您提前进行规划,对于规划养老金感兴趣的,欢迎您私信我交流。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退休后,失业保险怎么办?
退休以后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只有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退休后失业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退休后失业金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失业救济金,不再返还给缴费人。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其个人在工伤和失业的缴费总额里的资金怎样处理?
职工工伤险和失业险是由用人单位全额缴费,不需要个人扣缴,这部分资金列入统筹,不进个人账户,也不能提取,对办理办理退休也没有任何关系。
失业保险退休后可以领取吗
1、不可以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截止2017年4月,至少已有10个省份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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