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金就等于保险金申领时限乘保险金月派发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求,保险金的申领时限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不等,时限的周期由交费的时间来完成相对应的判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金是怎么算的
失业金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怎么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下所示: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金的计算公式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缴满一年领一个月,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满10年,最多领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金是怎样算的金额多少
失业救济金的计算公式为:
失业救济金金额=该地区的失业救济金标准*失业救济金发放月份。
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按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累计发放时间计算。一年后可接收,但最长接收期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般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高于当年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年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数中,每增加一年可延长两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如果期限为5年但少于10年,则最长期限为18个月;超过10年,最长期限为24个月。
拓展资料:失业保险金的处理程序 办理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符合申请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社会保障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1) 接收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和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
2.非因其本人意愿而中断雇佣关系;
3.按规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工作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
(2) 处理过程
1.被保险单位应当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被保险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应携带与被保险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严格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出具《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两份和《失业就业申请登记表》一份。
3.失业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正面各栏,背面的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意见栏由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盖章,仔细填写工作申请登记表。
4.支付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和一份失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5.竣工后,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向户口或暂住地办理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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