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其他原因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查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职权划分)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以及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
市和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卫生、食药监、民政、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医管、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单位和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下列行为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一)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的;(二)隐瞒、编造病史,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以及其他虚构社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发生变更或者丧失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未如实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四)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的;(五)将本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交给他人,供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虚列、虚报、虚增社会保险服务项目和金额,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七)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鉴定意见,为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或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提供帮助的;(八)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其他行为。
失业补助金审核不通过原因是未查询到基本信息,这是为什么?
这种情况您可以查看一下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否准确的登记给了对方。
这种状况有很多人都出现了,去查询的时候出现了无法对接,无法办理的状况,打电话咨询之后,对方表示,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资格,但是需要线下去填表,但是到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的时候就发现不能正确地进行,然后就发起第二次申请,当然,这个需要过一周左右再去追加回复的时候,第二次申请成功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就是第二次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登记了那个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里有这个登记证的信息之后。
当地的社保局就会在一周之内办理好,然后将应该给予的补助紧一次性打到社保卡的账户内,如果没有这个证,基本上就没有正常处理这个问题的好办法了。
申办条件: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金怎么审核不通过
可能是你的情况达不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所以审核不通过,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是,失业人员携带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或其他情况造成失业的,到社保局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一般是缴纳社保满一年可以领取一个月的救济金,缴纳社保年限越多,领取失业救济金就越多。
拓展资料:
一、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五、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失业保险金审核不通过未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首先检查自身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审核的条件,若不符合则无法继续申请。若自身符合条件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领取时,失业人员可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为啥失业金不通过,原因是其他原因?
失业之后想要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在期待之中等待的结果却是申领失败,审核不通过,很多人对这十分的不解,自己明明是被公司辞退的,为什么会申领失败呢?其实还有这些原因。
失业保险金申领失败是原因有哪些?
【1】没有满足所有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个人社保是在缴状态,很多人失业之后会选择自己缴纳社保,这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4】在领取阶段性补助金期间,阶段性补助金适用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阶段性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失败的原因大致上以上这些,若都不是,建议去申领处咨询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若是找到了工作,一定要及时的报告,暂停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否则会产生不良影响。
办理失业保险未通过,可以要求重新审核吗?
办理失业保险,也可以称呼为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参保人在申报办理之后,得到所申请办理机构,所属社保中心的回复是未通过的,参保人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的,也就是所谓的重新审核。
要申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参保人的参保险种里面必须有失业保险,也就是说参保人必须是以公司员工身份去参保保险,毕竟,如果是个人身份,灵活就业人员去参保的话,也可以参保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便可,但是以公司职工身份去参保,那就是必须把所有险种都要参保齐全,而且,也只有职工身份的时候,才能为参保人参保失业保险。
第二个条件,参保人必须满足参保失业保险一年,毕竟,满足一年参保失业保险,才能让参保人享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这是一个硬性的标准,当然,如果,参保人已经超出了最低一年的参保条件,那就会根据参保人的参保具体年限来核定享受月数。
第三个条件,参保人必须是非本人意愿去解除劳动合同,说简单点,就是不是本人离职、离开单位,而是因为某些原因被动离开单位。
当符合这三个条件之后,参保人便可以向参保所属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
除此之外,由于国家现在开始推行全国数据统一,网络操作,异地通办。我们除了去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办理之外,还可以通过所属省份的人社系统网上微信公众号或者是APP进行办理,这就免去参保人员办事的麻烦程度,同时,网上办理的业务流程,也可以在相应的APP或者公众号上面可以获知具体进度,这就有利于参保人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对于失业保险金不通过和失业保险金不通过显示其他原因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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