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代办失业金领取可靠吗?
不可靠,失业金必须本人办理,过程也有些复杂。现在市面上有很多骗取失业金的现象,我们应该擦亮眼睛,远离骗局。
拓展资料:
一、2020年失业补助金一次性领取
1、2020失业补助金一次性领取的消息并不绝对,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区别。
(1)我们以广东为例,2020失业补助金不能一次性领取。对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我们再来看看宁波,2020宁波失业补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2020年3月至本通知下发期间(7月10日)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可一次性予以补发。其他情况下,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2、2020失业补助金是否可以一次性领取,主要还是看是否有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是可以的,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金是按月领取的,如果特殊情况可以一次性领取。
二、代办失业金骗局
1、现在有不少中介公司,声称可以代办失业金,因此不少朋友即使目前有工作,也想通过一些非正规渠道,将这笔失业金拿出来,结果被骗了中介费。
2、近日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收到群众反映,有人冒充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代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名义向办理此项业务的市民违法收取相关费用。
3、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呼吁群众,如发现冒充市就业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拔打电话84369588进行举报。对于任何以该中心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群众,侵害单位声誉的违法行为,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由此可见,不管是全国哪个城市,出现这类代办失业金的,基本都是骗局。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就业服务中心从未授权委托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事宜,所有代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市就业服务中心无关。
失业保险可以由别人代领吗
失业人员确因患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致使本人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代领手续后,才能代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应由本人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同时应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按时领取的,应书面说明情况,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次月可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时领取的,不再补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申领可以代办吗?
失业金申领可以代办,领取方法为:
1、打开支付宝,并点击“市民中心”。
2、接下来需要点击“社保”,进入其中,如下图所示。
3、接下来需要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如下图所示。
4、接下来需要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如下图所示。
5、接下来需要在方框处选择地区,再点击去申领。
6、接下来需要先勾选已阅读,再点击“同意”,如下图所示。
7、最后需要填好内容,再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如下图所示。
东莞失业保险能找人代领不
失业金可以找人代领。
根据我国现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的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科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而失业人员则要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不能亲自办理手续的,必须凭住院证明、代办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失业人员签署的委托书,方可由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失业金申领程序: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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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代办重庆
一、重庆失业保险办理完手续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发放。
二、失业保险金由银行代为发放。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镇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手续(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次月25日前通过银行将本月已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给本人。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必须按月到镇进行一次审核、签字。
2015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
失业金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875元
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
二类地区:805元
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原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领取办法: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三村1号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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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和代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程序和手续
要弄清楚的是你是不是从单位失业的,如果是还应该是单位解聘不能是主动辞职,要求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然后单位出具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交由社保中心办理
青岛具体规定如下虽然很多很繁琐你还是耐心看完吧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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