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每月要交多少钱
职工社保中的失业保险的费用是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以及你自己一起承担的。城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自己单位工资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职工则是按照个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用。失业保险的缴纳方法是按照本市的最低工资的三倍进行缴费的,其中用人单位缴纳2%,个人需要缴纳1%,按月计算进行缴费。
举个例子,为了方便您计算,以工资为2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失业保险:个人2000*1%=20元,单位2000*2%=40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失业保险个人怎么交费
1.失业保险谁来缴纳?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2.失业保险什么时候才能享用?必须满足以下三点才行:
(1)在失业之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缴纳失业保险必须满一年;
(2)没了工作不是因为自己的意愿,比如“老板辞退、合同到期、老板不发工资”等等情况。
(3)做好失业登记,并且想要继续上班的。
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注意事项:要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证明,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七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经相关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注意事项:要尽快将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拿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好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特别注意:
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60日内到相关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俩月内赶紧行动,过期不候啊!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失业人员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享受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费用呢?由失业保险基金来负担,个人是不用操这份心的。总结关键词之 失业享受条件:“交够一年”、“不是自己想不干的”、“做了登记,还要工作的”。用人单位7日内备案。失业人员60日内领钱。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出,自己不用交。
个人如何交失业保险
个人是不能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的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领完失业保险金后怎么交社保
员工在失业保险金领完之后,是可以选择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由单位缴纳社保,也可以选择申请自由职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用。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怎么交费
领失业金期间不缴纳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应当持身份证和失业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医保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个人买失业保险怎么买?
个人不可以自行购买失业保险的。
失业保险是由用工单位和职工依照国家要求一同交纳的保险。个人假如以灵活就业人员的真实身份去缴纳这一社保的话,那么只有选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可以选购失业保险。
个人怎么办理失业保险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拓展资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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