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保险费率调整
目前,部分省份已经自2015.01开始下调失业保险
1、深圳已经选择性开始降低缴费比例
2、浙江已经全面下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号),文件已于1月16日印发,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天津: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
当事人所在地政策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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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再延长一年,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上海明确表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费率降低将再延续一年,这就会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负担,让他们可以用资金去发展自身或者给员工发工资,不会降低员工的福利待遇。这样做也是为了做好纾困工作,毕竟整个市场大环境都不大景气,相关部门就需要做出一些举措。
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为1%,比如说之前需要缴纳1000块钱,现在就只需要缴纳100块钱,这样就能够暂缓一年,之后需要将剩余的900元钱缴纳齐。一个月是900,那10个月就是9000,这个数字就是比较大的。再加上公司中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的员工,公司都需要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只能说积少成多,一个人的900是比较好周转出来的,但100个人的900就很难,而现在政府称可以只按最低的费率进行缴纳,这对于企事业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并且如果公司没有办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员工肯定是不满意的,就有可能起更多的纠纷,也会让公司进行裁员,会让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变多。所以部门的这些做法也是为了以后的连锁负面反应不发生,做到提前的避免。
一环扣着一环,只要一个环节没有做好,那么剩下的环节就会出现比较差劲的发展,让社会的运转出现一些问题。失业人员是不能太多的,不然他们也会去领取失业保障金,所以说只能用一些温和的手段去拖。除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是很重要的,不过这个保险的费用并没有失业保险多,所以费率就比失业保险高一点。不过这也会让企业的负担减轻很多,能够促进自身的平稳发展。
企业其实是在惨淡经营当中的,可能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破产。
上半年我国减收缓缴失业保险费715亿元,哪些人适合缴纳失业保险费?
据桂桢介绍,今年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叠加实施对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半年减收缓缴的715亿元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一、首先要了解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劳动力队伍中的绝大部分成员。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业主及其雇工是否参加失业保险,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那么哪些人适合缴纳失业保险费?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四川实际为例,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失业保险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
22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人社部:2022最新全国多省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各地公布新社保缴费基数
一、2022年度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 上限:34188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下限:6520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二、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
1、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2、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法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规考核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3、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广州
一、2022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一览
2022年度时间:2022年7月-2023年6月
善世提醒:
广东省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930元,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
二、2022年度广州社保缴费比例一览
养老保险: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5.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32%、0.48%、0.8%;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2%,0.4%,0.6%,0.8%,0.9%,1.0%,1.2%;个人无需缴纳。
善世提醒:
2021年8月26日,广州。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对象:2021年7月至9月,在广州市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半征收具体方案: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2、减半征收方案结束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
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降低后费率标准:
1、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2、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失业保险的比例调整
按照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就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2%。
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按新的浮动档次和缴费费率执行(具体浮动档次和缴费费率附后)。
三、用人单位按2%的缴费费率按月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2%调整为1%,其中0.9%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0.1%划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四、以上缴费费率的调整均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五、2009年缴费年度(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暂不调整,具体标准仍为上一年度(2008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六、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周期调整,具体缴费办法和调整时间另行规定。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方案
一、一类行业
1.现行费率为0.2%、0.3%的用人单位不调整。
2.现行费率为0.5%的用人单位,2007、2008年度无费用支出的,费率下调为0.3%;有费用支出,但支出/收入小于0.8(含0.8)的,费率下调为0.4%。
3.现行费率为0.4%的用人单位,费率下调为0.3%。
二、二类行业
1.现行费率为0.8%的用人单位,2007、2008年度无费用支出的,费率下调为0.5%。
2.现行费率为1.0%的用人单位,2007、2008年度无费用支出的,费率下调为0.8%。
3.现行费率为1.2%的用人单位,2007、2008年度无费用支出的,费率下调为1.0%。
4.现行费率为1.5%的用人单位,2007、2008年度无费用支出的,费率下调为1.2%。
参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2年养老缴费基数
上海
一、2022年度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 上限:34188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下限:6520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二、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
1、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2、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3、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广州
一、2022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一览
2022年度时间:2022年7月-2023年6月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2022年第9号),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930元,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
二、2022年度广州社保缴费比例一览
养老保险: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5.5%;个人2%;
*备注:在阶段性惠民政策期的,需要按照政策执行对应标准。
失业保险:单位0.32%、0.48%、0.8%;个人0.2%;
*备注:在阶段性惠民政策期的,需要按照政策执行对应标准。
工伤保险:单位0.2%,0.4%,0.6%,0.8%,0.9%,1.0%,1.2%;个人无需缴纳。
2021年8月26日,广州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广州市实施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对象:2021年7月至9月,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半征收具体办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2、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
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降低后费率标准:
1、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2、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深圳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深圳非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为153471元,同比增长11.8%;2021年城镇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为85239元。也就是说,2021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155563元÷12)。
5月11日,深圳人社公布了深圳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并于2022年1月已开始执行。
养老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医疗保险:
一档: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60%。
二三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
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失业保险:
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工伤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成都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81420元(6785元/月)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规定,成都市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071元/月、上限20355元/月执行。2022年1月至6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2年1月至6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补足2022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纳。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2年7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2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071元/月、上限20355元/月执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1月至6月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重庆
一、2022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年(6595元/月)。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二、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1、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3、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中自行选择。
三、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个人缴纳20%)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根据不同行业执行不同费率;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生育保险
与医疗一同缴纳,不单独缴纳。
新疆喀什
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4253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的(21267元/月),按上限21267元确定缴费基数。
202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21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02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21267元/月。
企业利好消息
社保缓缴政策扩大范围
考虑到社会经济受到疫情的冲击,各行各业都进入了困难期,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这一次的社保缓缴政策扩大到了22个困难行业。缓缴社保不影响社保权益。
对于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和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历史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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