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社保局办理登记失业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不能再申请六个月的补助金?
不能。
疫情导致各行业的经济都不景气,到目前为止,还有地区的电影院没有开门,比如十步所在的城市,大连。
再加上南方地区受洪水灾害影响,财产损失严重。很多人在今年都是勒紧了腰带生活,尤其是失业人员。
部分失业人员如果已经连续缴满失业保险1年时间,并且离职的时候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过失业登记后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属于五险一金中的“失业金”。
但是满足以上领取条件的人可能还是少数。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社保只交了几个月还未交满1年;再比如离职时是自愿或者已经和单位协商一致,这两种情况都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因此国家为了支援失业人员,出台了一个暂时性的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因此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不一样的。
应对疫情的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
第一项,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项,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第三项,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怎样申请大龄失业延长
以南京为例,可以在南京市暂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大龄失业延长手续。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南京市领取或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1)选择在南京市领取的,应在南京市暂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参照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进行管理服务。
(2)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南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倍计算。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申请延长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参加失业保险满15年,其中在南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延长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同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1.3倍发放。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暂停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当中断原因消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可以继续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可以按照《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失业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退休前3年大龄失业金领完了可以申请续领吗
不可以领取。
1、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必须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南京市大龄失业保险金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领取期限
普通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对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参加失业保险满15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按当地同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1.3倍申请延长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领取流程
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领取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什么是延长失业金?何时可以领取?补贴标准为多少?
上海市户籍人员申领延长失业金就是指当前已领取完所有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时可以再申领延长领取失业金,目前延长失业金的标准为1240元/月,当月申领,次月发放,延长失业金的申领期限最多为24个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延长失业金的前提是失业状态,如果您是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缴金状态是不能领取的。
延长失业金领取期间可享受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该医保险种与在职人员属同一险种,申领当月既可开通医保,所以如果是非就业状态,不妨可以申领延长失业金,因为附带医保,对于大龄失无业人员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延长失业金的申领时间为法定退休前两年,对于男性来说,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那么申领起始时间就是申请人58周岁生日当月。对于女性来说就较复杂一些,一般来说,女性干部身份为55退休,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退休,但究竟何时能退休,当前需要结合92年前工龄和单位缴费月数综合判定,需前往区县社保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确认,确认后就可按照退休年龄提前两年进行申请,若是55周岁退休,那就是53周岁生日当月申领,若是50岁退休,那就是48周岁生日当月申领。
延长失业金为全市通办业务,全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皆可办理,大家就近家门口办理就可以了,目前延长失业金还未开通线上受理渠道,所以只能前往窗口办理。
领取延长失业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即可办理。
以上就是延长失业金政策内容,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与民生相关的政策内请关注我“九梦江湖”,我会定期更新有用的政策信息,为大家送上最新、最准确、最实在的政策福利哦~
对于大龄延长失业金和大龄延长失业金怎么领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