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每日一练-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3-19)
1、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16年4月3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于4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8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3、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债券(30)单选题 2×18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一批3年期的一般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53536万元,已存入银行专户。
4、《经济法 》每日一练-2020年中 级会计师考试 (单选题)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5、《经济法》每日一练-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 (单选题)保险人事先制定的供投保人提出保险要约时使用的格式文件称为( )。A.投保单 B.暂保单 C.保险凭证 D.保险单 (单选题)保险公司被接管后,其原有的债务( )。
6、《经济法》每日一练-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 (多选题)下列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标准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有( )。
一道法律题,求高手解释一下
乙要求甲08年10月1日前还款的行为,这里开始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应该从期满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C应向A、B两个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和补交差额的责任。
问题二:我们注意到,丁某骑车过快,是对于骑车技术过于自信,是出于轻信的过失。对于李某被撞伤,乃至死亡是根本反对的。因此,对李某的死亡,应当是过失杀人罪。但是,丁某在该行为发生时,年纪仅为15岁。
诉讼中止有2种情况,一个是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发生在诉讼实效的最后6个月以内,或者是虽然发生在最后6个月以前但是其后果持续到最后6个月以内,也发生诉讼实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对于欠钱不还的烂人怎么办,大家支支招
1、应对欠钱不还的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方表示拒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债权人需充分掌握证据才有利于应对,具体内容请看下面的介绍。
2、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
3、遇到欠钱不还,首先可以尽量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友好协商,适当放宽还款条件,及时清偿。
4、法律分析:欠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如下:协商解决;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
5、追讨欠款最有效的方法是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甲向乙借款10万元
1、【答案】:B 复利条件下,本金和利息Pt=P0×(1+i)t=100000×(1+5%)2=110250(元),利息=110250-100000=10250(元)。
2、【答案】:C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主债权,所以本题中,如果乙要转让债权,则抵押权随之转让。
3、借10万一年后本息30万,也就是说10万元1年的利息就达20万,是国家正常利息的40倍,远超过了国家利息4倍以上,这样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也是不正当利益。
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1、虽然债务人取得时效抗辩权,但债权本体还存在,债权人的受领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不当得利;C项,甲吃掉乙的鸡,受有利益致乙损害,且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D项,甲使用了乙的装修材料也构成不当得利。
2、【答案】:A,B,C 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根据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属于履行道义上的义务,欠缺“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条件。
3、在A选项中,借款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A选项的利息过高,过高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在B选项中,已届诉讼时效的债务为自然债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并不构成不当得利。
4、【答案】:A, B, 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
5、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6、打麻将输钱后,向对方支付,传统解释认为,此为赌债,不为法律保护,不成立不当得利;从现实生活的角度理解,此属于常人可以接受的生活现象,可归为基于生活习惯而进行的给付,不认定为不当得利,故C项错误。
甲曾向乙借款十万元,一直未还。后甲将古董卖给乙,乙未付款。乙可以要...
1、【答案】:C 本题考察所有权取得是否需要公证才具有效力,赠与只需交付标的物就发生物权转移;自然人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货款时生效。房屋等不动产的取得,必须经过产权过户登记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效力,但不需要公正。故选C。
2、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3、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4、甲将自有的房屋出售给乙,双方在2008年12月1日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08年12月10日,乙将首付款交付给甲,2008年12月15日,甲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乙,2008年12月20日甲与乙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5、甲与其他两个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此前,甲曾向乙借款5万元,一半用于合伙的出资,一半用于自己房屋的翻新改造。
关于甲向乙借款10万元乙多次催讨和甲向乙借款10万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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