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法律题,求高手解释一下
1、乙要求甲08年10月1日前还款的行为,这里开始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应该从期满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
2、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C应向A、B两个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和补交差额的责任。
3、问题二:我们注意到,丁某骑车过快,是对于骑车技术过于自信,是出于轻信的过失。对于李某被撞伤,乃至死亡是根本反对的。因此,对李某的死亡,应当是过失杀人罪。但是,丁某在该行为发生时,年纪仅为15岁。
4、诉讼中止有2种情况,一个是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发生在诉讼实效的最后6个月以内,或者是虽然发生在最后6个月以前但是其后果持续到最后6个月以内,也发生诉讼实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5、我来回答你的 问题:这是典型的想象竞合犯,其特点是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数个不同罪名。其司法处断是从一重罪处罚,而不是并罚。
6、三是公安机关对特定道路、区域进行交通管制的发文。等等。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
《经济法》每日一练-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3-19)
1、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16年4月3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于4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8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3、《经济法 》每日一练-2020年中 级会计师考试 (单选题)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虽然债务人取得时效抗辩权,但债权本体还存在,债权人的受领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不当得利;C项,甲吃掉乙的鸡,受有利益致乙损害,且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D项,甲使用了乙的装修材料也构成不当得利。
【答案】:A,B,C 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根据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属于履行道义上的义务,欠缺“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条件。
A选项的利息过高,过高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在B选项中,已届诉讼时效的债务为自然债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并不构成不当得利。在C、D选项中,甲获得利益而使得乙遭受损失,都构成不当得利。所以正确答案为B。
【答案】:A, B, 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
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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