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补充工伤保险中可由工伤责任险来负责赔偿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且与单位解约或者合同期限届满的,就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险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险赔付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确定,劳动者伤残等级越高,赔付数额越大,具体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以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相关规定,伤残的等级共分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两种。其中一级伤残领取的最多,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而十级伤残领取的最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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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付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包括1。医疗费用,2。3 .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4、康复治疗费和辅助器具费。停工带薪期间的工资,5。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伤残补助,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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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和随行人员的交通住宿费。标准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所需交通、住宿、伙食费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3.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但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购买辅助器具(如假肢、假牙、轮椅等)。)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4.带薪停工期间的工资。很明显,员工患工伤后,在治疗期间肯定是不能参加工作的。但是员工不能因为工伤而失去收入。因此,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生活护理费:因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依法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一级伤残需要长期护理的,按鉴定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作为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标准根据受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补偿标准不同。本人工资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应当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雇主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是: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对治疗后不能回单位就业的劳动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工伤不能康复离开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伤事故重伤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按因工死亡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亡金。比如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供养亲属补助金等。
9.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由因工死亡职工领取。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受抚养亲属批准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1、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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