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怎么赔付
工伤认定具体的有如下几种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也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待遇的申请
工伤人员、家属、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凭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结论;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伤病证明、票据、清单与相应材料;
5、供养遗属提供的拟供养对象的户籍证明、收入来源证明等。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
1、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职工在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期间,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照发。
4、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如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须按规定支付护理费。
工伤保险费又是如何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他已开征的险种统一征收。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费。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工伤保险的费用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分为两部分,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另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包含:(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二)治病期间的陪护费、(三)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四)—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5-6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含:(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二)异地交通住宿费用、(三)住院伙食补贴、(四)辅助器具配置费、(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如何赔偿
1、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期间工资结算方法具体如下: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关于受工伤保险怎么赔付和员工工伤保险怎么赔付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