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22年消息 上海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少个月?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22年消息 上海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少个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7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相比之前上涨了一些,那具体上涨情况,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变化情况,如下: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本市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伤残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生活护理费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抚恤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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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还有失业补助金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规定:2021年失业补助金延长期间至2022年3月31日,即申领时间延长3个月受理期限。
2022年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享受范围、发放标准继续按2021年政策执行,不涉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失业人员。
拓展资料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若是你是2021年年底失业的,还没有申领失业补助金,那么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还是可以申领的,申领成功之后,即可领取6个月的补贴,比如你是2021年年底失业的,从2022年1月份申领的失业补助金,从2月份开始发放,可以领取2/3/4/5/6/等6个月的补贴。
疫情的反反复复是直接影响失业补助金相关政策变动的根本所在,至于2022年3月31日后是否会有新的相关政策,还不得而知。
失业补助金,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贡献”福利,能够申请多少金额的补助和多长时间的补助取决于你之前工作的时长和社保上缴年限。
社保中有一种保险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
在今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中表示: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2019年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上海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本文从上海 社保 网摘录相关政策解答。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目前,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沪人社就发(2015)10号的规定,自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
失业人员年龄3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065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852 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3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2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 89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20 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
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2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 89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20 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4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36 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49 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
失业人员不论年龄,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0 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36 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749 元/月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98年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上海明确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再延长一年,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上海明确表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费率降低将再延续一年,这就会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负担,让他们可以用资金去发展自身或者给员工发工资,不会降低员工的福利待遇。这样做也是为了做好纾困工作,毕竟整个市场大环境都不大景气,相关部门就需要做出一些举措。
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为1%,比如说之前需要缴纳1000块钱,现在就只需要缴纳100块钱,这样就能够暂缓一年,之后需要将剩余的900元钱缴纳齐。一个月是900,那10个月就是9000,这个数字就是比较大的。再加上公司中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的员工,公司都需要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只能说积少成多,一个人的900是比较好周转出来的,但100个人的900就很难,而现在政府称可以只按最低的费率进行缴纳,这对于企事业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并且如果公司没有办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员工肯定是不满意的,就有可能起更多的纠纷,也会让公司进行裁员,会让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变多。所以部门的这些做法也是为了以后的连锁负面反应不发生,做到提前的避免。
一环扣着一环,只要一个环节没有做好,那么剩下的环节就会出现比较差劲的发展,让社会的运转出现一些问题。失业人员是不能太多的,不然他们也会去领取失业保障金,所以说只能用一些温和的手段去拖。除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是很重要的,不过这个保险的费用并没有失业保险多,所以费率就比失业保险高一点。不过这也会让企业的负担减轻很多,能够促进自身的平稳发展。
企业其实是在惨淡经营当中的,可能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破产。
什么是延长失业金?何时可以领取?补贴标准为多少?
上海市户籍人员申领延长失业金就是指当前已领取完所有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时可以再申领延长领取失业金,目前延长失业金的标准为1240元/月,当月申领,次月发放,延长失业金的申领期限最多为24个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延长失业金的前提是失业状态,如果您是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缴金状态是不能领取的。
延长失业金领取期间可享受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该医保险种与在职人员属同一险种,申领当月既可开通医保,所以如果是非就业状态,不妨可以申领延长失业金,因为附带医保,对于大龄失无业人员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延长失业金的申领时间为法定退休前两年,对于男性来说,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那么申领起始时间就是申请人58周岁生日当月。对于女性来说就较复杂一些,一般来说,女性干部身份为55退休,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退休,但究竟何时能退休,当前需要结合92年前工龄和单位缴费月数综合判定,需前往区县社保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确认,确认后就可按照退休年龄提前两年进行申请,若是55周岁退休,那就是53周岁生日当月申领,若是50岁退休,那就是48周岁生日当月申领。
延长失业金为全市通办业务,全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皆可办理,大家就近家门口办理就可以了,目前延长失业金还未开通线上受理渠道,所以只能前往窗口办理。
领取延长失业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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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完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领了失业补助金,不能领失业保险金。
但是,领取完了失业补助金的,可以继续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领完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虽然有失业保险金领取,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失业人员,即使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很多也是无法继续找到工作的,只能依靠自谋职业或是灵活就业。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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