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每个月养老金最低多少
没有最低标准。
一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130%(含利息)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滁州市城乡居养老保险每年分3批扣款时间
第一次批扣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2日。第二次批扣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7日。第三次批扣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6日。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
2020年度滁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2019年度标准,为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017元,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为201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9759元。
滁州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滁州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制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可以办理补缴,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参保信息采集、材料初审、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工作。未参保的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滁州城乡的养老保险交一次
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且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的,可办理医疗退休,未达到医保退休年限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可在本人参保所属辖区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至规定年限,并在办理医保退休资格确认手续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符合补缴条件的参保人选择一次补缴医保费的,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的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9.5%,2021年补缴标准约为570元/月。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参保人不得再变更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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