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注意了!信用卡出“新规”了,望周知
信用卡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发卡量高达7.49亿张,授信总额17.57万亿,卡均授信额度2.35万元,按照14亿人口计算,差不多人均持有0.53张,几乎是人手一张,如果扣除掉一部分未成年人和部分不使用信用卡的人,那么很多人其实手里是持有多张信用卡的。
信用卡之所以会那么受国人欢迎,主要就是因为能够先消费再还钱,如今找亲戚朋友借钱越来越难的情况下,信用卡无疑解决了很多人的问题。而因为信用卡业务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利润,比如招商银行2019年信用卡业务就为其创造了799.88亿的利润,所以银行也是一直在积极的推广信用卡。
但是扣除掉未成年人不能办理信用卡,实际上算下来成年人几乎是人人都持有一张信用卡了,新的客户量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个从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流程就能看得出来,以前想要办理银行卡还要跑到银行去申请,如今在街头或者超市出口经常能看到银行在给客户免费办理信用卡,并且还赠送很多礼品,就能看出来信用卡推广已经越来越难,市场已经基本饱和了。
当然银行除了注重信用卡的开卡量之外,更注重信用卡的使用率,毕竟办出去的卡如果不使用就没有办法给银行创造利润,为了鼓励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银行也是推出了各种利好政策,比如消费攒积分,当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就能兑换相应的礼品。
但是随着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相应的也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逾期,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还信贷总额高达918.75亿,跟10年前相比,整整上涨了十几倍。对于信用卡逾期越来越严重的情况,多家银行也下发了信用卡“新规”,那具体都有哪些变化呢?
首先就是立案标准,以往信用卡逾期超过1万元就会被立为刑事案件,如今这个标准银行给提高到5万元。在持卡人逾期超过5万元,并且银行已经催收2次以上,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那么银行将会以持卡人恶意透支为由将持卡人告上法庭,而后果也是很严重的,持卡人有可能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那就是坐牢。很多人会想坐完牢是不是就不会还钱了,只能说是想多了,牢坐了,出来后依然还是要还钱,并且个人征信也黑了,可以说是相当不划算。
其次就是滞纳金改为违约金,以前逾期会形成滞纳金,现金会变成违约金,而违约金的收取费用并不低,是按照你未还账单的5%来收取,并且还会利滚利,所以如果逾期时间越长,那么要缴纳的违约金也就越多。
当然银行也是比较人性化的,对于那些实在没有能力偿还的人,也可以跟银行进行协商,最高可以5年停息偿还。当然由于中国有4000多家银行,每一家银行对于持卡人的要求都不一样,具体你持有的信用卡银行是怎么规定的,还要向开卡行了解相关规定。
总之持有信用卡并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有一部分人没有自制能力,把信用卡里的钱不当钱,完全不考虑个人的偿还能力,花钱大手大脚,等到账单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还不上钱,最终害了自己。
信用卡新规落地,剑指粗放经营乱象,其中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疫情这些年,信用卡业务发展迅猛,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业务扩张的不断深入,部分银行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等情况也层出不穷。信用卡新规落地,剑指粗放经营乱象,其中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1、信用卡新规则
7月7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不得超20%,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推动信用卡业务从“粗放经营”向“精细化经营”转变。
2、长期睡眠卡率不得超20%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清空你多余的信用卡,人手多张银行卡已是常事,但真正在用的却只有一两张,久而久之其他卡片就变为睡眠卡。此前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69.26亿元,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给银行和客户带来了风险。
3、禁止分期上叠加分期
要知道,很多持卡人都曾碰到过银行推出所谓的“福利回馈”,实则是希望客户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还有部分银行在营销推广信用卡分期业务时存在片面强调“零利息”“免息”等优惠促使持卡人办理分期,但是现在国家不许在叠加分期,也是控制信用卡泛滥的一种政策。
后记:银保监会表示,还将持续督促银行切实增强审慎合规意识,压实风险管控责任,规范业务经营行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好消息!关于信用卡的新规于2022年开始实施
新华社消息,根据银保监会在12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 健康 发展的通知》,提到以下几点:
1、针对部分银行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等问题,要求银行展开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同意采用利息形式;
2、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对应本金,且要求银行持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3、要求强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
4、针对部分银行滥发卡、重复发卡比率不得超过20%;
5、要求银行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披露用卡风险、投诉渠道、和解绑程序等;
各位持卡的朋友是不是很激动呢,我来简单解读一下吧,也就是说以后信用卡的费用将和贷款一样透明化,利息多少通透明了,而且不用担心银行变相收取高额费用,当然如果有朋友目前负债过多还在上岸的路上那么恭喜你,信用卡利滚利的时代结束了,息费的总额不得超过本金,而且必要时可以和银行协商还款哦,详见商业银行管理办法第70条,当然加强的对信用卡授信额度的管理那么以后想申请高额度信用卡的朋友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哈,而且新规一出要求银行不得重复发卡,如果给你发一张信用卡你没开卡那么银行要被问责的,所以根据自己需求吧有需要就办理一张以备不时之需;最后银保监也是要求银行针对消费者的权利做出保护,也就意味着以后投诉的渠道会不断增多,有小伙伴被某银行的某信用卡中心坑了就可以多渠道投诉解决的效率也会提升哦,比方说息费不合理、乱打电话、暴力催收等都可以多渠道维护权益咯
当然也希望持卡的朋友们能合理用卡,适度的透支量力而行,不要过度消费导致自己以卡养卡,当债务一旦崩盘那么自己可能会崩溃,关注我大家一起探讨更多金融知识[灵光一闪]
国家对信用卡还不起的新政策
一、最低还款额
根据新规,持卡人对于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金额可以不是账单的10%。持卡人可以就自己当前的经济状况来跟银行协商最低还款额,如果银行那边允许的话,最低可还的金额甚至可以低于10%。
二、账单免息
如果持卡人实在是无力偿还账单,但又有一定的收入能够支撑还款的话,持卡人可以跟银行申请免息还款。根据规定,如果持卡人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信用卡可最高免息60个月,也就是五年时间。
三、逾期起诉
信用卡的量刑标准从之前的1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这里的5万元指的是本金,不包括罚息。如果持卡人欠款金额超过5万元,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款,银行就会以“恶意透支”等罪名起诉持卡人。如果银行提起的是刑事诉讼,持卡人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原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请问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一张5万以上,还是多个银行多张信用卡的累计5万以上会判刑?
会判刑。
2018年12月1日“两高”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有了新解释,将原有的1万元最低量刑标准改为5万元,这意味着当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足5万元时不构成信用卡诈骗,换句通俗的话说,只要信用卡透支不足5万元将免于刑事处罚。
但这里面有一个核心点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足5万元是指单张信用卡还是多张信用卡总和,小编也查询了“两高”新规解释,但没有找到答案,不过前几天看到一个案例,大致如下:
王某2014年办理某银行信用卡,之前一直都是正常还款,可是自2017年以来,多次未还款,甚至还更换了住址和电话号码,于是银行起诉至当地法院,经过一审后,认定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判刑1年6个月,王某不服上诉,二院开庭审理后。
认为王某并没有构成信用卡诈骗,二院给出的解释是王某恶意透支额不足5万元,驳回一审判决,无罪释放,而二院审判时间正好是"新规"后。比如欠款正好5万元,只要还1块钱就够了,这就没达到量刑标准,殊不知,“两高”之所以没解释单卡还是多卡恶意透支不满5万元标准。
很大可能是给自己留有空间,通俗的讲就是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对那些有着明显恶意套用信用卡的不法分子,这个解释估计就不管用了。而大部分用户并不存在恶意拖欠,只是欠款过多后无力偿还,对新规出来后,也给了这部分人一个还款的机会,不会轻易判刑。
信用卡新规改变行业竞争格局
2021年12月16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 健康 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全文共8部分37条,涵盖了信用卡规范经营的多个方面。意见稿的全文比较长,我就不全部解读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银保监会官网下载全文,链接如下:
;itemId=915
;itemId=915
我从37条里面挑选了5条比较重要的进行简要的点评。这五条涉及银行信用卡业务的3个方面,分别是:控制规模扩张,控制费率,控制风险。
控制规模扩张:
第六条:
……
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政策法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
点评:
近几年,我国的信用卡业务处于快速扩张时期,各大全国性银行,甚至地方城商行都在大规模发行信用卡。银行几乎是穷尽了所有的手段,特别是后发的一些银行,发卡送礼物,开卡返消费金。所有银行准求的指标只有一个发卡规模。下面我们看几个数据:
从2015年到2020年这5年期间,兴业银行的累计发卡数量从1549.52万张增长到5662.28万张,增长了265.42%。但是与信用卡发卡快速膨胀相对应的是信用卡的活卡率一直差强人意。我最后一次看到关于活卡率的数据是截至2018年底,我国银行业信用卡的整体活卡率为73.2%。
此次限制睡眠卡占比不得超过20%,相当于给那些盲目扩张只要数量不要质量的银行上了一道紧箍咒。以前那种只管发卡圈地,不管持续营运的模式玩不通了。一旦活卡率跌破80%,那么就暂停发新卡。后续如果这条意见纳入正式文件,那么很多活卡率不达标的银行要么去关闭睡眠卡,要么就停发新卡。最后提醒一点,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这个或许会引发各家银行抢夺政府资源,抢占政策相关信用卡的发行。
第十二条: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单一客户实施充分尽职调查,对所获知该客户在其他机构的所有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升授信额度(含临时调升额度)时,应当在该客户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相应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监测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
……
点评:
这一政策其实大概1年前监管机构就开始提,但是似乎作用有限,最大的问题就是对存量客户的授信额度如何处理?很多客户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之前授信都是独立的。所以,所谓扣除其他机构授信额度在实操层面上很难处理。
但是,未来在配合了第六条后,效果可能会大幅增强。这两条结合的结果是对客户经营短板的银行产生挤出效应。举个例子:比如某银行P,前几年在信用卡领域跑马圈地,但是从去年开始由于资产质量问题明显降低了信用卡相关生态的建设。假以时日,原来的持卡用户可能转换为睡眠卡,P银行不得不批量关闭睡眠卡。
等到P银行缓过劲儿的时候,它想重新激活遗失的客户就会发现很尴尬的事。因为,这些客户在C银行授信额度已将打满。P银行根本没机会给唤醒客户足够高的授信额度。
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结合对注重客户经营的银行,相当于建了一条防波堤,防止其他银行的野蛮扩张。
控制费率:
第七条:
……
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水平,确保客户注意和理解条款内容,并向客户主动告知咨询、投诉受理渠道。
……
点评:
这一条实际上银保监会已经要求超过1年了,实施起来没啥难度。到现在还有用户机械地认为银行给你讲的年利率需要 1.8,这显然是刻舟求剑了。未来但凡银行正式员工给你介绍信用卡费率,大家只要要求对方把年化利率写在合同里,对方绝不敢造假。
第三十一条:
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科学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提升服务质效,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除现金提取业务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违约或者逾期未还款的客户收取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的已发生透支本金。
点评:
这一条里面有一个全新的限制条件:所有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已发生透支本金。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有一定歧义的就是什么叫已发生透支本金。这里涉及到全额罚息的问题,假设我透支了10000元,到了最后还款日只还了9900元,这个时候会产生罚息,但是究竟是以10000元为基数计算罚息还是以100元为基数计算罚息,各家银行的规定是不同的。
目前的规定对这一条还是没说清楚,上面例子中如果息费总额不得超过100元那么基本上相当于废止了全额罚息。
新规引导信用卡资费下调本身对于过去走高利率覆盖高风险套路的银行构成一定利空。虽然过去18%的利率上限还不足以触发限制。但是如果再加上罚息和复利效应,有些银行的信用卡息费应该是过线了。推动息费水平合理下行,意味着银行要去做相对低风险的客户,这对于平安银行之类的银行构成一定经营压力。
控制风险: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点评:
严禁信用卡tx 流入股市,楼市等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是,根据我的观察各家银行执行的松紧程度不同。此次新规单独强调这条,并且提到了准确检测和管控。未来,对于信用卡tx 的行为打击力度会大大加强。这次新增加的是强调不得用于偿还贷款。前几年曾经出现过用信用卡还花呗的情况,未来这会被严令禁止了。
此次信用卡新规对现有银行信用卡业务有一定影响。主要是限制了各家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盲目扩张,促使银行将更多的精力用在消费场景的精耕细作上。新规对于信用卡应用场景丰富的银行构成一定利好,相当于巩固了这些银行的先发优势。在这一点上,招商银行应该是相对受益较多的。
对于压低信用卡资费,我觉得监管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前几天,我刚刚谈到过居民杠杆率的问题,其中提到过影响杠杆率上限的因素有一条就是利率水平。监管压低费率,一方面防止用户违约,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客户贷款的意愿,最终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
12月一日信用卡新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12月一日信用卡新规定是什么、12月一日信用卡新规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