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50多万信用卡还不起,判11年,出狱后这钱他还要还吗?
首先说说题主这个情况,欠下信用卡还不起,如果真的坐牢的话,出狱后这钱是不用还了。
可能有的人会说,那不可能啊,那我出狱后银行怎么还是打电话来催我还款呢?
其实这不是银行打给你的催收电话,是催收公司打给你的。银行因为你还不上钱,然后起诉到法院,从法院把你判刑入狱开始,银行里面就已经算把这笔钱的问题解决了。明白吗?从你的角度而言,也是一样,从你入狱到服刑结束出狱开始,你跟银行的这笔钱的问题从法律上讲也已经解决了。这样说能明白吗?
所以出狱后还是有人打电话来叫你还款,那是催收公司的,根本不用理他们。
银行会把这种呆账以几成的价格打包卖给催收公司,所以催收公司会冒充银行的名义继续叫你还钱。反正催收公司也是以很低的价格把这些债务从银行买过来的,比如说以两成的价格买过来,他们就是冒充银行的名义,能要点回来就要点回来,要回来超过两成就赚了。而且这些公司都是跟银行直接合作的,所以不是关系很硬,拿不到这种好处。
现在负债的人越来越多,最后我再说说负债万一逾期以后该怎么样,网贷我就没办法解答了,他们催收是拼命的。要是银行的信用卡和贷款逾期,虽然法律规定不还的金额超过五万要判刑,但是逾期的人这么多,真正又有几个坐牢的呢?银行希望的是拿回钱,如果真送你进去坐牢了,拿回钱不是没可能了吗?
所以万一贷款或者信用卡逾期,首先要保证手机畅通,千万别关机玩失踪,人家银行联系不到你这人,不起诉你才怪呢!然后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定期给银行打电话协商,协商久了以后,银行为了拿回钱,也会妥协的。给你免利息,免罚息,只还本金,而且跟银行说自己目前的工作情况,月收入,根据实际情况每个月还多少,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每个月还五百多。
所以遇到银行贷款或者信用卡逾期,最重要的是你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不要逃避。态度摆出来了,怎么样都不会把你送去坐牢。
首先呢,你说你朋友叫50万,信用卡还不起,被判了11年,这点在法律上根本就不成立,我不知道这是你凭空想象的,还是你为了找热点来讨论,欠信用卡不还,那就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如果是因为有钱不还的话,才会被执行,也不会说被判坐牢,被列为法院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执行他名下的所有财产,房产等
如果是因为没有钱而还不起的话,这个不仅不用坐牢,而且还可以取消限高令,只要自己提供足够的证据,因为自己确实没能力偿还。
总结,做事情一定要先了解,不要凭空想象,凭空捏造
首先,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要还!
你朋友因50多万被判11年这应该是在2018年之前的事了。因为依据2018年底开始施行的关于两高对于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的解释做出来最新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50-500万之间为“数额巨大”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而在此之前,50多万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所以运气也是一个方面啊,有人在2018年之前被羁押,拖延到2019年法院开庭审理,适用的就是新的法规,逃过一劫。
在回过头来说说欠钱的问题。你朋友的生效的判决书里估计还带有罚金一项。罚金收归国库,法院会强制执行,当没有可执行财产时就会挂账,这会影响服刑期间申请假释、减刑的幅度。同时因为罚金没有执行到位,当事人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日后的消费行为。经过法院的判决之后,当事人和欠款银行之间就只剩下借贷关系了,就是借钱和还钱的问题了。谁都知道银行目前是属于优势的一方,如果以后当事人在欠款行有存款那是肯定被划走的。银行也会申请执行,但一般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其后,当事人名下如果有超过一定限度的存款,法院执行时会立即划拨国库的,多余部分会通知对方银行处理。
综上所诉,你朋友出来之后,如果希望能有质量的生活而且又有能力,最好是把欠款还了。信用 社会 ,失信了是步步羁绊的。
银行还会继续追要这笔钱的,只不过没有以前那么狠了,还不还都无所谓了,看你自己了,反正牢也坐了,不可能在继续坐牢的了,但是你这辈子也别想办卡啊,贷款啊之内的了,已经成黑户终生了,到最后银行就将这笔钱作为死账处理了。不了了之,黑户可不是那么好过的哦,老赖终生难过。并且还影响下一代。
再次给大家提示现在欠债坐牢,同不还钱是两码事。只要是在法律判决中要求还钱而没有还的,那么这个还钱的义务将终生伴随,除非达成和解或者履行判决。
而且信用卡一般欠款,如果不涉及到信用卡诈骗行为,那也仅仅是信用卡持有人同银行之间的金融债务关系,不会涉及到坐牢等处罚的。即使是信用卡诈骗被刑事立案,最终的判决也不会达到11年。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是错误的。
先说信用卡诈骗,其实如果要刑事立案,它是必须有几个要素构成的,第1点金额相对巨大,第2点失联无法联系,第3点信用卡涉嫌tx ,并且构成了恶意透支。那么其量刑标准是如何呢?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金额较大的,依法会判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涉嫌信用卡诈骗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所以信用卡诈骗罪的最高量刑也就是10年。
那么假如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法院进行刑事判决,一般来说会判处罚金,以及需要归还犯罪金额。即使在坐牢刑事处罚之后,这个经济处罚责任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履行完判决中的经济处罚义务,没有缴纳罚金,没有归还犯罪金额,那么这还款义务是永远存在的。至于未来如何执行,就看法院执行庭的办案流程了。
一般来说在判决生效之后,法院强制停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的流程。此时欠款人已经入狱坐牢,所以一般也无法归还,那么法院就会将欠款人列入法院黑名单。核实欠款人能够履行完判决,何时才会移出黑名单。
其实欠款人即使出狱之后,金融信用也是全部丧失了。因为人行征信上面早已经列入黑名单(逾期未还款,由信用卡发卡银行登记信息在其中),也列入了法院的黑名单,有可能还并处了限制高消费等限高措施。所以即使出狱后也不能设立公司,乘坐飞机、高铁等等。而且犯罪记录一般跟随终生,欠款人的未来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所以当信用卡欠款负债之后,千万不要做失联的傻事。要保持同银行的有效沟通,可以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也可以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并且提出分期还款的协商要求。基本上来说只要不失联,只要没有恶意透支,即使金额大一些,也不会有被刑事处罚的可能。
首先一个人不可能因为还不起银行的钱而坐牢11年的,欠钱不还是民事诉讼,就算是打官司要钱也是法院执行欠债人的财产而不是判11年有期徒刑。能够达到判刑11年的案子肯定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绝不可能是欠债不还。其次因为欠债坐牢出狱以后,按道理来说所欠的钱还是应该还的,但是都因为没钱还债而坐牢了,就算出来了不也还是没钱还吗?所以不是要不要还的问题,应该是银行懒得再继续追究了吧。
按照50万元,判刑11年,也算是正常的,这个判决就是按照信用卡诈骗或者是恶意透支来判刑了。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可能还会有罚款。
至于出狱之后这个钱要不要还?
答案是肯定要还的,要知道这是两个事情,欠钱是一码事儿,判刑是另一码事儿,判刑是因为对这个事情的定性问题。
从判决生效那天开始,信用卡的计息、罚息等等可能会停止,也就是说这笔钱最晚会等着从出狱之后开始继续偿还。
在入狱服刑期间,这笔欠款会是银行的呆账,一直挂在银行的系统里面,银行的债权没有消失,也就是说如果未来出狱了,银行还是可以追讨债务的。
你朋友也够可以的,就因为50多万就进去11年,太不值当了,其实完全可以在事情没有到这一步之前和银行协商。11年的岁月,进去了可能一辈子都翻不起身了,而且这11年可能创造的价值要远远大于50万。
按照现在协商的案例来看,现在很多银行的信用卡最高可以分60期,而且是停息分60期,这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按照50万元计算,分60期还款,每个月还款8333.3元,对于50万的欠款来说,这样的还款压力其实也不算大。努努力是可以的。
信用卡欠款和被判刑坐牢完全是两码事,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不是说你欠信用卡了就一定会被判刑坐牢,或者你坐牢了,信用卡欠款就可以抵消掉了,不存在这回事。
通常情况下,欠信用卡的钱不会坐牢,只有你构成刑事犯罪了才会坐牢。
一般情况下,如果大家欠信用卡的额度比较小,比如小于1万块钱,很多银行是不会把大家起诉到法院的,如果被银行起诉到法院了,说明大家的欠款比较严重,一般情况下都是逾期超过半年以上,而且逾期金额超过1万块钱以上,个别银行甚至逾期金额超过5万块钱以上才会起诉欠款人。
如果某一个人被银行起诉到法院了,肯定是因为他的欠款额度比较大,而且欠款的期限比较长。
但即便银行把大家起诉到法院,也并不代表着大家一定会被判刑坐牢,信用卡欠款是一种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坐牢的,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之外。
第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从现实来看,大多数人被判刑坐牢一般都是因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才导致的。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4种形式,一种是伪造信用卡,一种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一种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还有一种是恶意透支。
一般情况下大家欠款不还,最有可能构成的就是信用卡恶意透支。
所谓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不归还的行为。
当然并不是大家逾期超过三个月,而且经银行两次催收之后就一定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这里面最核心的一个判断标准就是,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所谓非法占有为目的,这里面法律也是有相关的规定, 一般有以下6种情形当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才有可能被判定为恶意透支: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大家可以对照以上我们所提到这几点,如果大家符合其中的一点或者几点,那就会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而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5万块钱以上,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旦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就有可能面临较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根据最新法律解释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透支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这意味着如果信用卡恶意透支50万,应该会被判5年以上10年以下,而你的朋友之后所以被判10年以上,应该是在2018年之前被判刑了,因为这些法律解释文件是在2018年才出台的。
第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
即便大家没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如果大家在信用卡欠款之后有相应的财产可以执行,自己有还款能力,但却拒不偿还也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现实当中很多人并没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自己有能力偿还信用卡却恶意不还,所以很容易被判定为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判决罪而坐牢。
信用卡账单不会因为你被判刑坐牢而取消掉,出狱之后仍然要还。
在很多人的理解当中,在欠信用卡账单之后,很多人都会说,就是不还,大不了坐牢,以为坐牢之后信用卡账单就可以消除掉了,那是大家想得太简单了。
如果坐牢之后所有的信用卡欠款都可以抵消掉,那大家都不用辛辛苦苦上班了,都去各大银行申请个几十万上百万的信用卡,然后全部透支出来,这样就算被判个5年,平均每年下来也有十几二十万的收入,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
所以现实当中这种漏洞是不可能存在的,而且信用卡欠款和被判刑坐牢完全是两码事,信用卡欠款是属于民事责任,一般是参考民法典、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判决,只要大家没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那就不会被判刑坐牢,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以调解为主,由银行跟欠款人自主协商还款。
如果大家被判刑坐牢,肯定是因为大家构成刑事犯罪了,也就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但这种刑事犯罪跟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会因为你坐牢了,然后所有的信用卡欠款都不用还了。
如果你在坐牢之后,信用卡账单仍然没有还清,即便你出来了,银行仍然有权利要求你偿还信用卡账单,到时候如果你有能力偿还银行的信用卡账单,但仍然拒不偿还,甚至通过转移、藏匿、低价转让名下的资产来达到躲避银行催收的目的,那你还有可能继续被判刑坐牢的。
不要天真的以为坐完牢,钱就不用还了,你坐牢是对你失信行为的一种惩罚,并不是说你,坐牢就可以,不用还钱,做完了,出来以后依然还是要还钱的!
为何会被判刑?正常使用信用卡只是民事案件,最多就是失信人名单,不至于信用卡诈骗罪。你朋友是不是盗刷他人信用卡或利用虚假资料办卡用于非法活动,恶意逃避欠款。判11年有点太重了,应该请律师辩护,维护自身权益。
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例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7)鄂07刑终60号
原公诉机关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友良,男,1968年7月2日出生于湖北省鄂州市,汉族,初中文化,私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住鄂州市鄂城区。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7年1月6日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抓获羁押,2017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鄂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彭旺明,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友良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于二O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作出(2017)鄂0704刑初11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友良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李友良,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13年1月,被告人李友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办理卡号为52×××06、信用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的牡丹贷记卡一张。2014年4月,李友良申请将上述信用卡额度上调至人民币30万元。至2016年6月25日止,李友良经多次刷卡消费、还款,后经银行催收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催收等方式多次向李友良进行催款,同年7月,李友良采取改变联系方式、外出逃匿的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截止到2016年11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之日,仍欠本金人民币12.2036万元尚未归还。2017年1月6日,被告人李友良在汉口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月19日,李友良的家属代为偿还上述全部逾期本息。原判认定的事实,有户籍信息、到案经过、羁押证明、报案材料、涉案信用卡流水明细、涉案信用卡催收通知书、上门催收照片记录、短信催收记录、信用卡申办及额度调整材料等书证;证人贾某的证言等证据证实。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友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李友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退还逾期本息,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以被告人李友良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原审被告人李友良上诉辩称,我的信用卡是可以分期还款的,由于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信用卡借款,但一直在努力还款,没有非法占有故意不是恶意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辩护人彭旺明辩护提出,李友良在信用卡限定额度内透支,用于了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用于挥霍或者其他非法活动,不是恶意透支;因其经营的企业出现特殊困难,造成信用卡透支额未归还,企业有资产不可能逃避欠款,没有非法占有故意。其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查明上诉人李友良持工行银行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至案发前尚欠人民币12.2036万元未归还的事实清楚。有发卡银行的恶意透支金额情况说明、查询信用卡交易明细、查询牡丹卡账户信息、信用卡透支催收通知书及挂号信函收据、上门张贴催收通知单的照片记录、短信催收记录、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信用额度调整申请书及审核材料,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李友良户籍信息、归案情况说明、羁押证明报案材料等书证;证人贾某(工商银行卡部工作人员)的证言;李友良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证据均经一审庭审宣读、出示并质证,二审核实,其来源合法、有效,所证内容客观、真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上诉人李友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李友良及其辩护人上诉辩护关于其行为不是恶意透支,没有非法占有为目故意等辩护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李友良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依法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邓剑波
审判员: 徐钰城
审判员: 明延发
二O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 梁 丹
几张信用卡逾期造成恶意透支?一文简单介绍
;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提前透支的快感,办了一张又一张的信用卡,刷卡时挺潇洒的,临到还款了就开始发愁,没钱还款又借不到钱,只能等着逾期了。而逾期严重造成恶意透支就非常麻烦了,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那么,几张信用卡逾期会造成恶意透支呢?一起来看看。
其实,几张信用卡逾期造成恶意透支,这个要看是几个银行信用卡,如果都是同一家银行的,这个就看逾期时间、银行催收次数了。
一般同一家银行的信用卡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银行2次有效催收后,仍然不还款,这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了。
一旦透支本金超过5万元,恶意透支就升级成信用卡诈骗了,这种情况就要小心了,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处罚的,并且处罚了也不能抵消债务,在你处罚期间,逾期利息也不会停止增长。曾有新闻说,有人本来欠了银行20万,结果服刑出来后变成欠120万了,想想都可怕。
更加可怕的是,几张信用卡分别属于不同的银行,每个银行都恶意透支5万元3个月不还款了,那你很可能被每个银行都到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判刑,这一辈子都会交待在牢里了。
所以,大家还是尽量不要逾期,如果已经逾期了,也要在银行起诉前把每家银行信用卡欠款本金给降到5万元以下,这样可避免处罚。但是逾期会产生的影响还是无法避免的,一天不还清欠款,你的个人信用永远都别想清白了。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最新司法解释
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一、信用卡诈骗如何取证:
1、银行的报案材料;
2、犯罪嫌疑人的信用卡申领资料;
3、犯罪嫌疑人的信用卡交易明细;
4、银行的催收记录;
5、付款凭证等;
二 、信用卡的恶意透支该怎样认定:
1、主体条件,持卡人必须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由于盗窃、骗取等行为而得到的信用卡则构成非法占有信用卡行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的主体;
2、主观条件,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故意,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确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归还,但仍持卡消费或提现的行为,或者是有能力偿还的但在消费或提现后根本不想还的行为,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不愿意行为;
3、客观条件,恶意透支在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透支限额的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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