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融资的方式借了20万,打了欠条,但是已经过了7年了,一直没有还钱...
1、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借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这张欠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如果债务人可以主张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法院可以驳回债权人的主张。
3、【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可以先协商,即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人家欠我朋友20万跑路了,签了合同的,有办法要回来吗?
1、一般拨打电话时都在外地,或者用外地手机在本地拨打。犯罪分子多来自于同一地域,相互间掩护意识强。
2、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3、这笔贷款借贷关系与朋友无关,当事人才是贷款申请人。如果不知道朋友以自己的名义借贷的,本人也无签订任何借贷合同的,能够向银行提议异议,要求确认该借贷合同无效。法律分析欠银行钱不还的后果:借款人的信用受到影响。
我跟朋友借了20万,合同里违约金是每天一千元这样合法么?
1、借款合同中,逾期还款违约金最高为同期银行挂牌利率的四倍。
2、该违约金超过法律规定,如已付利息再按年利率36%计,未付按年利率24%计算。超出部分无效。
3、当事人借高利贷了,对方说以后不能在找别的地方借钱,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超出规定的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并不犯法,而当事人一方以以后不能在找别的地方借钱的霸王条款,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4、这些催收真是狠,我一个女的朋友逾期,催收把我那个女的照片各种p,我那个女的朋友在百度网盘里的照片都被他们找出来各种p,把你的说成人尽可夫,万年老赖。 网贷不还也没啥,因为他们也不是正规公司,而且都有阴阳合同。
朋友借20万不还,我起诉后协商分期付款,但是还了6个月,到现
如果金额不太大,用普通的规范的借条就可以直接起诉,如果金额过大,那就需要提供其它凭证,例如银行转账凭证、从银行取钱的票据、借钱的录音、录像,甚至是网聊对话框等等。
可以协商分期还款。详细说明: 首先,逾期三个月后,借款方仍可以与贷款方进行分期还款协商。贷款方通常会愿意考虑分期还款的要求,以确保借款方能够按时还清债务。 在协商分期还款时,借款方可以提出具体的分期还款计划。
我看到他的态度非常的好,所以我就愿意和他聊起来,我才慢慢的进入他的套路里面,他当时是说把我的情况向上级汇报了一下,说我这个情况可以申请减免利息,还可以进行分期利息还款。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案,而且我也愿意接受。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我老乡借我20万,只还了5万,她把借条撕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1、有转帐记录吗?打电话录音取证,然后再起诉。
2、法律主观:钱还了没拿借条的,可以找对方当事人拿回借条,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借款人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还款事实的存在,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3、高利贷本来就是违法了,很多人借了高利贷搞到家破人亡,你算幸运的拿回了借条,对方反悔了也没有用无凭无据,如对方用粗,你可以选择报警。
向别人借20万,4了连利息要我还80万合理吗
1、可以的。你可以主张借款合同“部分无效”,即:超过法定利息4倍部分的利息无效,然后要求其返还该超过部分的利息。由于你还没有还本金,对方可能反诉主张你返还本金,那么到时候就可以冲抵了。
2、稍微利息高了点,但是不违法,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3、一般来说,钱数不多(这个标准不好定,双方都比较能接受的范围内吧),时间不长(不超过一年吧或者更短),是不会也不应该要利息的。
4、在当初借钱的时候并没有说要还利息,却在自己还清本金后讨要利息,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前后矛盾,本来自己处于很感激对方的状态,随着对方追要利息,这种感激也就随之而散了。
5、不违法,借款本金20万,借四年,利息共八万,年利率为10%,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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