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弟买房需要三十万,你再想想办法啊!”,我该答应妻子的请求吗...
1、按揭买也行。岳母没有存款,小舅子刚毕业也没什么钱。
2、上个礼拜,李静的弟弟打来电话说自己就要结婚了,他买房还缺十五万,希望姐姐能帮自己一把。李静平时的工资都贴补娘家了,手里根本就没现钱。她知道丈夫平时省吃俭用,手里有二十万块钱。
3、如果可以的话,刘敏真的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够重来一次。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她一定不会再爱上像自己老公这样的凤凰男,也不会再和他结婚,让自己痛苦绝望。和丈夫的相遇,是在五年前的毕业典礼上。
4、“老公,跟你说个事,在家现在还有多少钱,我弟要买房子,还差十万,对你来说小意思吧”蕾蕾刚一说完,蕾蕾老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嘲讽道:“我快活不下去了,咋家现在一贫如洗,别说十万,一百都拿不出来。
5、作为丈夫,你没有几千万的收入来金屋藏娇,就不要要求你 的妻子又美丽又身材好,还对你千依百顺,出门送、进门迎,她 也有工作,还有孩子需要照顾,家务需要处理。
6、前段时间,弟弟带回来一个女朋友,说要结婚。要结婚,除了要彩礼钱,还要准备婚房。在他们县城买一套房,首付也得20来万。弟弟毕业没几年,根本没存下什么钱,现在结婚只能靠家里。
老公婚后给他弟弟买房,老婆有知情权吗?
不能的,你老公的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但你只能在离婚时,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他弟弟的行为属于接受赠与,如果不是故意串通转移财产,应该会取得所有权。
孝心和兄弟情谊当然要有,这是当下社会不可分割的,但是并不是无限制的支持,无限制的支持的,只有父母的生存大事,比如生病,弟弟买房明显就只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支持。对于兄弟来说,可救急可救穷,量力而行。
你和老公是合法夫妻,你和老公婚后买了房子,那么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你和老公一人一半。如果有一天离婚了,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过错而离婚,你有一半的份额(房产)。
老公年收入百万,却不愿拿二十万帮我弟弟买房子,合理吗?
1、我认为你老公没做错,这个钱可以借,但不能给。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除开你的关系,你老公和你弟弟没有一毛钱联系。如果你自己有能力连穿白板,你拿出20万来帮弟弟买房,我想没有人会觉得有问题。
2、你丈夫年收入百万也就代表着你年薪50万,你针对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是有着分配权的,因而,你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去跟你老公要这一大笔钱,这一大笔钱在法律上便是属于你的。
3、丈夫年入百万,不愿拿二十万帮我弟弟买房子 首先,你们和老公已经成为一家人,有什么问题应该和你老公商量。其次,当姐姐千万不要当伏弟魔。
4、首先, 你和老公在结婚后,你们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年收入百万也就意味着你年收入50万,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拥有支配权的,因此,你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去跟你老公要这笔钱,这笔钱在法律上就是属于你的。
老公年收入百万,却不愿拿出20万给我弟弟买房子,做得对吗?
我认为你老公没做错,这个钱可以借,但不能给。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除开你的关系,你老公和你弟弟没有一毛钱联系。如果你自己有能力连穿白板,你拿出20万来帮弟弟买房,我想没有人会觉得有问题。
所以,老公年收入百万,却不愿意拿出二十万给舅子买房,该不该离婚,你自己看着办。 我只说,你们收入不算低,帮一点弟弟是对的,世上也许你只两姐弟,都生活好了才是好,情比钱重要得多了。
说句实话,换作是我也不愿意拿出二十万给你弟弟买房子,就算年收入千万也不愿意,如果为这点事就离婚,那就离婚吧,反正最后损失的人是你。
老公不想要给是很正常的,但是还有一些人是想要给的。
作为一个同样有弟弟的已婚女人,我觉得你因为老公不愿拿20万给弟弟买房而选择离婚,是很不明智的。因为,说句不好听的话,即使你现在跟老公离了婚,弟弟买房的事情还是得不到解决,你还会因为赌气丢了自己的婚姻,得不偿失。
老公要借钱给他弟弟买房,我该同意吗
不同意。婚姻本身是组建一个全新的家庭,虽然跟之前的家庭仍旧有感情上的牵绊,但是基本是独立的。
男人有个弟弟,那年要结婚,可是没钱买房。婆婆知道小琳娘家有钱,于是撺掇儿子去找小琳借钱。男人听从了母亲的话,让小琳去找父母借钱给他弟弟买房。还说什么是一家人,就要相互帮助。
娶你,还附带给你弟弟买房吗?如果你有本事,你赚到足够的钱,帮你弟弟,老公不说啥就是了。借钱不还,往往容易撕破脸,那时你的婚姻就会出现裂痕。不要想着自己办不到的事,老公就应该做。
结了婚,家庭经济可以,就要经过你老公的同意。如果没有结婚,你手头富裕,和弟弟感情好的话也可以考虑。但是绝对不可以道德绑架,你弟弟也要赚钱,可以自己买。
这个钱是你丈夫辛辛苦苦赚来的,虽然说这是属于你们小家的共同财产,但是他是属于你们的呀。
关于丈夫借30万给弟弟买房可以吗和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