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各项贷款和存款逐年上升的原因
加大高收益率信贷投放。根据查询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得知,各项贷款和存款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加大高收益率信贷投放。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副部级单位。
想咨询一下为什么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完毕。银行的存款反正增加了呢。
嘿,恕我愚钝,不太理解您到底要搞懂什么问题?那么,就我的理解来说吧,什么放贷标准啊、贷款准备金啊等等太复杂、太深的东西呢不想讲,简单的说吧:
首先呢,商业银行放了贷款后,一般来说那些放出去的钱在银行留存的份额是很少的,比如企业贷到款后,钱是拿去付货款啊、资金周转啊等等,都付出去了;个人贷到款后呢,钱是拿去买房子啊、车子啊等等,也是付出去了啊,这样资金才能流动起来,且加之现在国家的金融监督部门对银行放贷的“自产自足”行为有严格的禁止,银行是严禁“自产自足”的,获得正规贷款必须要有正规的用途、去向,贷款放下来必须使用,不能无故停留。
其次呢,因为贷款放出去,属于第三方操作这笔款项,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尤其是放给企业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如上所述:贷款放下来必须使用,那么其使用的活动范围、与贷后监督比较不可控,银行必须有足够的跟踪机制,这方面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吧,并且需要对所谓“最坏”的打算做出应急机制——贷款收不回来怎么办,需要做好后手准备。
再次呢,目前就我国的不论所谓几大行也好,小规模商业银行也好,等等吧,每家银行当然希望自己的活期存款,或者说个人储蓄存款越多越好,恨不得这银行只做储蓄业务才好!因为安全啊,可控啊,不操心啊!所以对于很多银行人来说,储蓄存款仍是美味,而流动起来的资金是烫手的山芋。顺便说一句,虽然说这样的银行经营模式相比于当今世界的金融水平属于幼儿园模式,哎,但谁叫咱们目前国内银行的整体素养、专业水平比较低呢?
不知道能不能稍微解开您的疑惑,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房贷利率为什么要上浮?
第一、资金成本的上升。以前银行可以躺着赚钱,因为当时银行竞争没有那么激烈,各大银行吸收存款比较容易,所以首套房的利率其实并没有那么高,很多都是按照基准利率来执行。大家都知道银行用于发放房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所吸收的存款,如果存款的利率上升了,那资金的成本就会上升,对应的银行的贷款利率肯定会上升的,毕竟银行赚取的就是一个利差,目前大部分银行的利差大概是在2%~3%之间,这意味着如果银行的平均存款利率达到3.58%,那对应的平均贷款利率必须达到5.58%以上才不会压缩银行的利润。而目前5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是4.9%,想要达到5.58%的利率,那银行就必须上浮10%以上。
所以银行首套房利率上浮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资金成本的上升,如果银行资金成本下降,那房贷利率其实也会跟着下降了。比如丹麦最近一段时间就实行了负利利率房贷,借1万块钱连本带息到期只需要还9950多块钱就可以。而丹麦的房贷利率之所以是负数的,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丹麦银行机构吸收存款的成本比较低,居民均存款是零利率甚至是负利率。
第二、楼市需求相对比较旺盛。
正因为有这种需求的支撑,所以目前去银行申请房贷的人还是相对比较多的。当申请房贷的人比较多的时候,银行肯定是会择优放款,择高放款。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银行上浮更高的利率,仍然有很多人会愿意接受,所以能赚更多的利润,为什么银行不上浮利率呢?
虽然对于楼市需求比较旺盛这种说法,很多人都会出来反对,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楼市确实存在较多的需求,这种需求既有刚需客也有投资客。这一点可以从2018年各大房企业绩的飙升看出来,虽然有一些开发商一直在喊着活下去,但是2018年销量却飙升百分之三四十。 正因为购房需求一直存在,一旦房贷利率下降,大家购房的成本下降了,那购房人群就会增加,反过来又会刺激银行上浮房贷利率,所以我们看到银行房贷利率基本上都是反反复复的波动的。
第三、房产调控政策的要求。
过去几年我国很多城市的房价都出现了较快的上涨,甚至有些城市一年的涨幅就可以达到20%以上,过快的房价上涨不仅会影响到居民的住房需求,更关键的是房价的上涨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挤出效应,比如最近1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的增长率一直在下降,这就是一个很直观的表现。如果房价继续上涨,不仅会对我国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影响内需的发展,更关键的是会形成一定的泡沫,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
所以最近两年我国从上到下一直都在严控房价的发展,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已经成为了房产调控的重要基调。而且最近两年我国调控房价也从常见的行政手段上升到了金融调控手段,通过控制银行信贷投放以及房贷利率来达到调控的目的。
银行存款利息上升的同时,银行贷款的利息也会上升吗
这是肯定的,因为银行提高存款利率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资金的流动性,如果存款利率提高,存款增多,而贷款利率不变,那么贷款出去的数额还是很大,那么他的目的就很难达成了。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良风险上升呈现三大特点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资金流动性泛滥以及盈利压力困境,于是各商业银行纷纷调整信贷结构,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业务的发展重点和新的业务增长点。但是,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因风险管理滞后面临着困境。同时,随着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释放,使得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然而,伴随着市场的大幅波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风险加大。因此,要发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关键就是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防范。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资金流动性泛滥以及盈利压力困境。为了摆脱困境,各商业银行纷纷调整信贷结构,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业务的发展重点和新的业务增长点。但是,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因风险管理滞后面临着两难的困境。一方面,从银行来讲,虽然银行充分意识到信贷政策应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倾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识别技术和风险控制措施,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从社会来讲,居民通过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但由于部分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的炒作,以及不法机构和个人利用一些政策、法规的不成熟及银行操作中的违规进行投机,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探讨与揭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践,总结出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显得尤为迫切。
个人住房贷款的特点及风险特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就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一般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月或按年归还贷款本息的一项资产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三大特点:贷款对象特殊且用途专一,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用于支付其所购住房的房款;贷款期限长,五年至三十年为主;偿还方式特殊,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正是由于上述特点,个人住房贷款呈现出分散性、隐蔽性和滞后性等风险特征,给贷款实际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阻碍了进一步发展该项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
(一)征信系统不发达与借款人还款能力导致的风险
商业银行对于借款申请人资信的调查通常可采用的手段很少。例如上海地区目前仅能通过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资信网以身份证索引其资信情况。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于,目前建立的个人资信记录仅856万条。这些记录大都是在沪各大商业银行有过借款记录或申办过贷记卡的人士的档案。公用事业费项目现在也仅包括电信费一个项目。没有贷款、贷记卡或电信买卡充值的客户一般都没有建立信用记录,对于这些客户,银行放款是相当盲目的,由此就会产生来自借款人道德的风险。
(二)开发商经营不善导致的风险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经营管理失误,造成其已销售期房不能按时交业主使用,致使购房人与开发商发生争执或要求解除购房合约,而且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使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客户往往会暂停偿还银行贷款,从而将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转嫁到银行身上。另外,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完备,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房产,回笼资金,造成所签购房合同无效,从而波及借款合同的履行。
(三)非真实交易造成的风险
一些中小型开发商销售缓滞,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就设法同十几户甚至几十户虚拟购房人签订售房合同,并据此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以达到回笼资金的目的。一些二手房中介机构联手评估机构、借款人抬高房屋成交价格,达成降低首付的目的,从而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中介机构协助借款人虚构买卖交易,套取银行按揭贷款,将资金挪作他用,以规避银行资金政策投向的限制,增加银行贷款资金的风险。
(四)商业银行自身管理薄弱导致的风险
1.决策风险。目前,各家银行都十分重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市场竞争渐呈白热化状态,无序现象突出。不少金融机构还没有完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经营理念,在外部市场和内部考核的双重压力下,片面追求指标、抢占市场,放宽贷款条件,降低客户准入门槛。并且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不对客户的资质进行细分,造成执行决策的人,对所有的借款人都使用同样的标准。银行的决策者在面对市场与风险的选择上,往往会选择市场,这必然加大了经营的风险。
2.内部操作环节的风险。随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量的急剧增加,为了加快办理的速度,银行会忽视贷款操作的严谨性,从而造成相关法律文本和手续的缺漏,如合同要素填写错误、漏填、随意修改,从而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在法律认定时产生纠纷。对借款人的身份审核不严,造成贷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本由他人代签或伪造签名,形成无效合同。在抵押登记手续未完善前发放货款,使得贷款担保无法落到实处。
(五)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按揭业务带来的风险
1月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出台,给逾期贷款的催收和执行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该规定对于债务人变卖、拍卖抵押物设置了限制条件,使得抵押物虽然被查封,却不能自由转让,造成银行抵押权实际被悬空了。即便是可以达到处置条件的房产,银行也普遍感到过程漫长,耗时耗力。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银行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应在扣除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针对划拨、集体土地而言)后依下列顺序分配: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偿还抵押权的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而通常归还贷款本息前还应支付诉讼费、拍卖费及房产过户费。剩余的款项才能用于归还贷款,最后未必足以收回全部本息。
(六)商业银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产生的风险
1.房地产行业波动风险。由于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限长,使得房地产业与总的经济趋势和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的关系非常密切。当房地产泡沫破裂,公众购房欲望受挫,房地产价值大幅贬值,对银行贷款资金回收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威胁。经济的萧条,使得原来一部分借款人失业,没有了还款来源,造成不良贷款。
2.利率变动风险。目前个人住房贷款采用浮动利率。从到,利率一直处于下降趋势,未能对借款人的还款造成影响。而2004末至今多次调高贷款利率,使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加大,每月还款负担加重,某种程度上贷款违约率也会增加。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具体表现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居民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资金来源。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普遍较长,目前又缺乏及时融入现金的手段和渠道,使得商业银行始终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的问题。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尽快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政府应将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工程来抓,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人事单位、户籍、社会医疗机构、税收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各物业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完善、健全信用体系,让信息使用者能对被查询人的资产、信用、健康等涉及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评估。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内的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
对于按揭贷款带来的存款上升和按揭会随着利率改变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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