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时,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并且还的房贷,另一方有份额吗?
婚后买房时,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并且还的房贷,另一方有份额吗? 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的看是哪一方付的首付或者还得贷款,还要看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并且购房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根据题目描述题目,题目中并没有交代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所以没有办法做出特别准确的回答。只能设想一下,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支付的首付或者还贷款,该房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登记在出资方父母自己子女的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在全额出资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题目当中所描述的父母是先付首付,然后婚后还贷,除非婚后所有的贷款都是由父母进行偿还,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否则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而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另一方配偶名下,这个就会更复杂了,需要看很多的细节才能够认定该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所以关于婚后房产的产权归属和分割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不是简单的一个题目就能够问清的,建议当事人还要根据自己具体的情况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觉得房子为生活必需品,要结婚就要买房,因为需要住的地方啊!连鸟在选择配偶的时候,都会先去雄鸟的“房子”里转转,看看大小,质量和美观程度,合适的话就选你了。其实,婚后真正过日子了,你南方贷款买房,付了首付,然后按揭,女方肯定不会袖手旁边的。
反正我老婆是这样,你们的是什么样我就不知道了。人家给你生孩子,养孩子,完了再帮你还贷款,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还非要分那么清吗?有时间纠结这个,不如好好想想自己怎么才能让家人更幸福,更有安全感!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
婚后由女方父母出首付和按月还房贷,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时女方父母仍在还房贷,这套房子怎么分割?
你好,这套房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建议夫妻双方先协商决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如果诉讼离婚,这套房子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女方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诉讼离婚分割时还会参考双方贡献大小、 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做一定程度的分割比例的调整,具体还要结合双方掌握的证据判断。
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前付的首付,婚后父母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婚前买房时,是你自己父母支付的首付还是双方父母均支付了部分首付呢?婚前双方父母支付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因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资比列、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后进行分割。
房屋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在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另一方或其他相反约定的前提下,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男女哪一方名下,都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主张婚后房屋由父母还贷,如果涉及到诉讼需要提供明确的还贷银行流水,但是否被认定,需要综合证据材料和当庭庭审情况。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再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如果 房产证 登记的是一方名字,父母也有事先书面协议,约定住房是赠与你一人,那么住房产权权益就是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请问结婚后女方付首给父母买房,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由女方父母还房贷,男方未出资,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拿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付的是房子的首付,这一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还房贷部分,怎样算是赠与女方,而不是赠予夫妻双方
法律主观:
婚后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原则上归夫妻双方所有,若是女方父母在赠房时明确说明房产只赠与给女方的,则该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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