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现贷款被挪用了会怎么办?
银行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了,这会视作客户违约,将可能提前收回全部的授信额度,要求贷款人提前将贷款结清,一旦到了这一步,贷款人就需要承担比较大的还款压力。
所以,贷款人申请贷款以后,一定要注意到贷款的使用范围,不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外消费,如果没有保管好消费凭证,也要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将情况说明,不要忘记了。
银行贷款已到监管账户,会被银行擅自挪用嘛
不会。银行贷款已到监管账户,贷款资金监管账户及其他银行账户应由自身控制,是不会被银行擅自挪用的。
怎么才能让银行工作人员把他挪用我的贷款还给我
报警。
在银行工作的职工,利用自己职务上面的便利来进行挪用贷款,这个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构成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贷款挪用 如何处理
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首先是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若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挪用贷款的人就会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处理。
一、挪用贷款资金
挪用贷款资金指的是将贷款资金用于了开支范围外的项目等其他方面或借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的行为。如建设生产线的专项贷款,用于了够买其他设备项目。“挪用”从使用范围来看是指不经银企双方同意,将贷款资金的用途彻底改变用于其他用途,完全违背了该贷款合同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且贷款资金已使用完毕或部分使用,账务已作处理。
二、挪用资金行为的认定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在银行上班的职员,是不得挪用他人的贷款资金的,否则一旦挪用的数额超过一万元,且在挪用之后,三个月内没有将挪用的资金返还,那么挪用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罪。
三、为减少和提防贷款挪用,可以:
首先是严格授信管理,核实客户信贷资金用途,从源头上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客户经理要尽职调查,真实反映客户信贷资金用途,防止客户虚构交易事实,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风险经理要严格审查,全面揭示资金可能被挪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并在授信批复中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要求。然后是落实用信条件,保证信贷资金适度合理投放。最后是加强日常账户资金监测。
挪用银行贷款资金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银行职员是自己挪用 银行贷款 资金就构成 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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