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能减免助学贷款吗
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延长服务期至3年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1年服务期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是什么
1.通过“志愿汇/志愿中国”平台,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并开展资助志愿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含社会组织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
2.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完善、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且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3.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组织内志愿者每年参加资助志愿服务的有效信用时长不少于80小时(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和服务平均时长要求可适当放宽);
4.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助学帮困、政策宣传、脱贫攻坚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在学生资助志愿服务领域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5.资助志愿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积极参与。
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者好做吗
好做。生源地贷款是指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开发银行面向家庭困难的高校生提供的一种助学贷款,以帮助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是好做的,只需填写志愿者报名表即可。
三支一扶志愿者到底享受哪些政策?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粤人发[2006]168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本办法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
第三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1、毕业后按与银行签订的还款确认书的时间和金额要求按时归还贷款。
2、在毕业当年确定参加“三支一扶”工作后,填写“三支一扶”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查,一份由学生自行保管备用。
3、在服务期满、取得国家贷款代偿表格后,每年10月1日前凭以下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接收代偿的银行户名和帐号。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服务期满后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证明。
第五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偿人数和金额,在10月31日前将补偿人数和金额汇总表(见附件2)会省教育厅后报财政厅;
第六条 省财政厅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补偿汇总表后,如审核无误,则按财政管理规定安排下达资金。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志愿者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一、优先录取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若是报考硕士研究生,不仅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还会优先录取。
二、享受应届毕业生政策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学费补偿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基层经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其中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五、职称评定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六、财政补助
1、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其中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七、生活保障
各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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