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损失准备包括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以下范围: (一)银行应按季度计提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1%的年末余额准备; (2)利息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贷款,拨备比例25%;可疑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3)专项准备金计提比例:本行根据不同类型贷款的特殊情况,确定季度计提比例。 [法律依据]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指引》第四条 银行应按季度计提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在计算银行资本充足率时,应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原则,将银行的一般准备计入银行的二级资本。 第五条 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贷款的损失准备金可增加或减少20%。 第六条 专业银行准备根据不同类型贷款(如国家和行业)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和历史经验,确定自己的季度拨备比例。
什么是贷款损失
贷款损失的产生是与贷款的不履约分不开的。所谓贷款的不履约是指借款人不能按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日期和金额归还银行贷款。
在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发生贷款不履约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可以说,贷款的不履约和贷款损失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一项“副产品”。商业银行贷款发生损失有很多种原因,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有借款人的原因;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有些贷款损失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有些则是不可预防和控制的。商业银行可以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信贷政策、信贷结构、授信标准、贷款检查等。商业银行不可控制的因素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借款人经营环境的变化、意外事件的发生等。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要尽力对那些可以控制的因素进行细致和准确的预测,建立可行的贷款标准,并对那些不可控因素进行一定的估计。在本章的最前面,介绍了贷款风险产生的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实际上,外生变量就是这里的不可控因素,而内生因素就是这里的可控因素,很明显,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在可控的因素这个方面。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哪些
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贷款损失准备不包括
贷款损失准备不包括定额准备和附加准备的等其他准备。根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坝准备和特种准备。
什么是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可将本科目改为“1304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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