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就让儿子儿媳接手还房贷行不行?
可以。
如果房屋并未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贷款也并非以儿子儿媳名义所贷,除非能够证实婚后夫妻二人实际出资还贷的事实,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该事实可以通过取款凭证的时间与还贷时间的对比、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加以证实。这个确实是可以拿回还贷的钱的,毕竟这个房子应该有你一份的,不过你要拿出还大的这种证据来证明你确实还了贷款了,你丈夫还贷也是一样的,那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付了首付,儿子儿媳还贷款
您是想问父母付了首付,儿子儿媳还贷款,房子属于什么财产是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房贷的钱如果是婚后支付的,那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是可以平均拿回父母所属的那份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买房父母出首付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房产的认定根据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有如下几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第11条,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儿子儿媳还贷款买房子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儿子儿媳妇买房子,我付款怎么写名字?、儿子儿媳还贷款买房子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