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有哪些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通常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而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管辖权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常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被告住所地的管辖,争议较少。
2、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人民法院管辖,分三种情形:
(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
(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当事人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按揭款代偿后追偿的管辖规定
按揭款代偿后追偿的管辖规定可以参照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根据相关查询公开信息显示,追偿权纠纷是以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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