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业务概述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的或第三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向本行设定质押担保,以获得贷款满足其资金需要的行为。 贷款对象及债务人1、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对象限于与本行有较稳定业务往来关系、信用等在AA 级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客户。2、应收账款债务人应为信用等级为AAA 级的大中型企业;信用评级在AAA 级以下的,必须达到总行要求的标准。债务人应属与借款人有长期紧密供销关系的下游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未发生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情况;(2)无恶意拖欠上游企业款项的行为;(3)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量充足,无重大经济纠纷或资不抵债等潜在风险;(4)须是卖方的非关联企业 贷款期限与应收账款出质要求1、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应收账款的有效期限。2、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3、应收账款应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设立应当合规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和相关要求。在发放贷款前,应收账款应为尚未设定任何担保关系且无暇疵的债权。4、应收账款价值仅指对卖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出质时,其账龄不超过一年。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就是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这里所说的应收账款内涵较为宽泛,并不单纯局限于会计学意义上的企业间应收货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五方面权利:一是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等产生的债权;二是出租动产、不动产产生的债权;三是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是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x0d\x0a\x0d\x0a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贷款品种。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为商业银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额多达5.5万亿元,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是与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而且商业银行还缺乏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此种贷款风险的经验,因此,加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问题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x0d\x0a\x0d\x0a一、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发展背景及重要意义\x0d\x0a\x0d\x0a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形成融资难的主要症结则是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长期以来,我国《担保法》只允许不动产以及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作为抵押担保,在实践中,各银行也主要倾向于接受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贷款抵押担保。而这种做法与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严重脱节。因为我国中小企业资产总额中不动产所占比重很小,仅占25%左右,其余绝大部分都是动产。制度与现实的脱节,导致一方面是企业贷款担保难,另一方面则是应收账款、存货等规模庞大的动产资源严重闲置浪费。\x0d\x0a\x0d\x0a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扩大了动产抵押担保范围,规定应收账款、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以及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动产均可设置抵押担保,从而为广泛开展动产担保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资源十分丰富,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以上是应收账款和存货,其中应收账款总额多达5.5万亿元,因此,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x0d\x0a\x0d\x0a长期以来,商业银行高度依赖不动产担保,房地产成为银行的主要间接资产,潜在的风险不断加大。而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恰好有利于银行改善现行的贷款担保结构,有效分散和化解贷款风险。此外,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还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银行的竞争力,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繁荣。\x0d\x0a\x0d\x0a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完全符合当今国际融资发展的主流趋势。根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83%的国家和地区支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贷款中70%都是以动产为担保物,而这些动产中应收账款和存货占66%。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管理经验,大力发展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完全可行。\x0d\x0a\x0d\x0a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面临的风险\x0d\x0a\x0d\x0a(一)基础合同的效力风险\x0d\x0a\x0d\x0a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成立、能否最终实现,首先直接与产生该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效力密切相关。如果该基础合同本身存在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背社会公德、合同自成立之初就根本不可能履行等情形,该基础合同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比如基于博彩、走私,销售国家专卖产品等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效力丧失,直接导致应收账款本身就不存在,对此设立的质押也必然是空中楼阁。\x0d\x0a\x0d\x0a(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抗辩权风险\x0d\x0a\x0d\x0a出质人对于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建立在其已充分履行自身合同义务基础上的。对于根据基础合同出质人应当首先履行发送货物、提供服务或资产的情况,在出质人没有首先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债务人依据《合同法》具有抗辩权;即使出质人已经发送有关货物,应收账款债务人也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对出质人交付的有关货物进行检查,在检验合格后再行付款,即可以就出质人交付货物瑕疵或者出质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提出抗辩。基于上述原因,贷款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权自成立之初都可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只在出质人已经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后方得以确定。\x0d\x0a\x0d\x0a(三)权利虚假风险\x0d\x0a\x0d\x0a一是虚构应收账款。此种情形下,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二是原来存在应收账款但设立质押之前已清偿,只是出质人未入账;三是设立质押之后出质人收取了应收账款债务人清偿的款项,但未提存或保管,而是用作其他用途,致使应收账款嗣后不存在。以不存在的应收账款质押,质押合同自始无效;质押物嗣后不存在的,质押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不论何种情形,其实质均等于无第二还款来源,贷款银行都将面临风险损失。\x0d\x0a\x0d\x0a(四)价格虚高风险\x0d\x0a\x0d\x0a一是出质人或出质人与借款人合谋虚报应收账款价格,使其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的价格。二是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使账务上的应收账款与最终实际应付价不一致。此种情形下,第二还款来源价值可能不足,或明显不足。\x0d\x0a\x0d\x0a(五)质押登记失效风险\x0d\x0a\x0d\x0a与一般物权抵押登记所采用的实质审查不同,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对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采用形式审查方式,质权人在办理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仅是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协议,而登记内容则由出质人自行填写,登记机关只审查要素是否完备,既不要求登记人提交质押合同,也不对双方主体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更不对权利范围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因此,是典型的形式审查。这样一来,对应收账款的实质审查责任责无旁贷地由贷款银行来承担,并由此产生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登记机关对质押登记错误不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二是质押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当所登记的权利与真实权利不一致时,以真实权利为准。一旦所登记的应收账款出现不真实的问题,质押登记便失去了实际意义,贷款银行也就没有优先受偿权,就会面临潜在的风险损失。\x0d\x0a\x0d\x0a(六)“倒签”转让风险\x0d\x0a\x0d\x0a“倒签”是国际贸易中的专门术语,一般是指相关单据的形成时间被人为提前。如果出质人以“倒签”方式转让已出质应收账款,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无明确法律规定。一般认为,这可能会被认定在质押合同签订之时,质押物已不存在,质押合同自始无效,从而使贷款银行失去第二还款来源。\x0d\x0a\x0d\x0a(七)放弃权利风险\x0d\x0a\x0d\x0a如果出质人在出质后放弃或赠与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权利,或者应收账款债务人放弃部分或全部债权,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将其财产赠与第三人,有何法律后果,《物权法》无明确规定。不过,对出质人放弃合同债权,贷款银行可依据《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申请法院撤销出质人的权利放弃行为。但若应收账款债务人主观善意,法院可能出于保护应收账款债务人或第三人权益,认定质押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应收账款债务人放弃债权,其责任财产将会减少,偿债能力随之会减弱,因而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清偿的可能,由此可能影响质权的完全实现。\x0d\x0a (八)管理不善风险\x0d\x0a\x0d\x0a一是应收账款债务人已清偿销售款,但销售人员未将该款项上交单位,而是挪作己用,使应收账款“空挂”在账务上,往往无法追回。此种情形下,应收账款可能在出质时已消灭,也可能在出质后消灭,但均使第二还款来源失去意义。二是如果销售人员有一定的折扣浮动权,他按最低折扣销售,却按全价或较高折扣上报销售额,以获取更多奖金或其他利益,但出质人不知悉并以销售人员所报销售价格记账,以致应收账款出质价格高于实际应付价格,将可能使第二还款来源价值不足。\x0d\x0a\x0d\x0a(九)诉讼时效风险\x0d\x0a\x0d\x0a合同债权受诉讼时效约束,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将蜕变为自然债权,丧失胜诉权,得不到法律保护或支持。收费权一般均有起止时间段,只有在该时间段的收费行为才依法受保护。如果质押的应收合同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那么除非应收账款债务人自愿履行,贷款银行不可能从债务人那里获得清偿,从而使质押担保失去意义。在贷款未清偿之前,如出质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时效权利,中断、中止合同债权诉讼时效,将可能使合同债权发生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成为自然债权,从而得不到法律保护。\x0d\x0a\x0d\x0a(十)应收账款债务人行使抵消权的风险\x0d\x0a\x0d\x0a即使在一切其他条件都完备,在应收账款债务人与出质人互负到期同种债务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债务人可能随时主张将两方债权予以抵消,从而使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归于消灭。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债务相互抵消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该规定为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相互抵消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抵消权的行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它不需要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因而对贷款银行而言具有不确定性。\x0d\x0a\x0d\x0a三、防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的对策\x0d\x0a\x0d\x0a(一)强化贷前调查评估\x0d\x0a\x0d\x0a与发放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贷前调查涉及面较广、调查任务繁重。商业银行不仅要调查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信状况,还要核查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与实力;不仅要核实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审核应收账款能否转让和质押,还要审视合同价款是否正常与合理,以确保应收账款出质价格未被虚高;不仅要了解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还要关注出质人对销售、资金回笼的管理措施,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管理水平。\x0d\x0a\x0d\x0a(二)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x0d\x0a\x0d\x0a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购买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专用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x0d\x0a\x0d\x0a必须注意,下列应收账款不能用于设立质押,需从应收账款总量中剔除:一是对冲账款,即贷款企业同时欠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钱;二是账龄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三是信用质量较差的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四是有瑕疵的应收账款;五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或限制)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比如医院、学校、公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基于公益而产生的收费权,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都不宜质押。\x0d\x0a\x0d\x0a(三)合理确定贷款质押担保率\x0d\x0a\x0d\x0a贷款担保率是指担保贷款额与担保物价值的比率。确定一个合理的贷款担保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贷款风险。应收账款的贷款质押担保率通常取决于应收账款的性质和质量,一般应为60%—80%。而应收账款质量又主要取决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债务人中财务稳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数量越多,应收账款的质量越高。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应收账款的集中度,集中度越高,应收账款的质量越差,风险越大。对集中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贷款时,质押担保率不应超过20%,即贷款额不能超过应收账款的20%。\x0d\x0a\x0d\x0a(四)约定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x0d\x0a\x0d\x0a在贷前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在贷款合同、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当前法律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更应依靠合同条款,明确贷款银行享有的权利和出质人应负的义务。一旦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时,贷款银行可依合同约定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约定的主要条款包括:一是全部合同原件应移交贷款银行占有;二是出质人不得有转让、放弃权利等行为,否则贷款银行有权予以撤销或可提前清偿债务及行使质权;三是出质人要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取得债务人向贷款银行的书面承诺函,表明:应收账款真实,债务人在出质期间不会有损害质权的恶意行为,不得向出质人清偿,但可向贷款银行直接清偿,或予以提存,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出质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的,贷款银行有权代出质人行使,或贷款银行有权提前要求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五是明确提前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的其他情形,如放弃权利,合同被解除、撤销或变更,权利管理水平恶化和财务可能恶化等。\x0d\x0a\x0d\x0a(五)重视对应收账款的贷后跟踪管理\x0d\x0a\x0d\x0a贷款发放后,贷款银行应当对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及时全面搜集出质人已经完全履行基础合同项下义务的有关证据,督促出质人及时请求付款,防止诉讼时效超期。要及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回笼资金挪作他用。在主债务到期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应尽快与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协商,尽早采取行动以实现质权。\x0d\x0a\x0d\x0a(六)银监会应尽快制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管理指引\x0d\x0a\x0d\x0a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属于高风险贷款,加之又是一个新兴贷款品种,商业银行十分缺乏这方面的风险管理经验,极易发生贷款风险损失。因此,作为银行监管部门,银监会有必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管理经验,尽快制定出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以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所面临的贷款风险,促进这一新兴贷款业务稳健发展。\x0d\x0a
买房子贷款怎么贷
房子是一种居家必备的大额商品,也是人们温暖的源泉和港湾,但是房子居高不下的价格却让大多数人望房兴叹,只能选择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来实现购房梦想。那么,买房子贷款要怎么贷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确认好房源
买房人事先要对房产项目进行考察和了解,选择一些适合自己预期的房源来进行比较,多选择多比较以后自然就能累积大量的选房能力,最终找到自己理想满意的房子。
2、了解好购房政策
各地的购房政策是有区别的,这就要求买房人事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要求,筹措好相应的首付房款,按照事先了解的银行要求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
3、选择贷款方式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有三种方式来进行房屋贷款,它们分别是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商业贷款的放贷速度比较快,但是贷款利率高。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繁琐,放款速度比较慢,但是贷款利率比较低。从长远角度来看的话,建议优先选择公积金贷款,然后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最后才是商业贷款方式。
4、准备好贷款的资料
通常情况下贷款需要申请人准备一些必须的资料,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收入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协议、个人近半年的银行流水等等,不同的银行要求存在一些小差异,需要到经办网点进行详细咨询。
5、等待经办银行审核
购房人提交完申请资料以后,银行会对购房者的基本信息、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还会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估算,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6、确认贷款到账
购房者签订完贷款合同以后,只要等着银行按照约定放款就行了,当然还需要将房产证的原件抵押在银行,待结清贷款以后才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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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洋洋e贷好通过吗
暖洋洋e贷好通过。
因为一般不要求你的银行流水,只要你有还款能力,征信良好,同时可以接受贷款平台的利息的情况下,那么基本贷款都能通过,会给你发放贷款。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2021助学贷款续贷网上申请流程
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录入、提交续贷申明和申请信息,并在线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1助学贷款续贷网上申请流程大全,欢迎阅读!
助学贷款续贷网上申请流程
续贷远程受理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注意:如果弹不出二维码,可以选择刷新重试,或者更换浏览器尝试,或者另择时段登录提交。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现场受理
1.审核资料;2.扫描证件;3.签订合同;4.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续贷远程受理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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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现场受理
1.审核资料;2.扫描证件;3.签订合同;4.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续贷现场办理需要的资料
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大学新生入学必备生活用品男生
1、录取 通知书 文件袋(按通知书里的要求准备)
2、身份证(复印件也要多准备几份噢!)、银行卡、现金(不用太多,做备用)
3、档案袋(需要自己去高中取的,不要开封!有些学校是直接由高中直接寄到学校来。)
4、高考准考证
5、团员档案,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0张,2寸免冠照片6张(红底/白底/蓝底都准备)
7、户口本主页和个人页的复印件
8、申请助学金的话需要用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等材料。
军训 必备清单
按照校历,新生的军训将在十月份进行,为期两周。(愿大家军训时多下一些雨~)
1、防晒!军训不防晒,黑了徒伤悲!(防晒霜、防晒喷雾,冰袖都备好)
2、纸巾、湿巾、太阳伞、水杯、小背包(放姨妈巾/纸巾类的)花露水(海口蚊虫较多)、防中暑物品
3、军训服。(可以找学长学姐买二手的,建议买两套,一洗一换。)
生活用品清单
1、建议直接去超市买的
洗发水、沐浴露、香皂、内衣皂、洗衣液、牙刷牙杯牙膏、梳子、镜子、暖水壶、鞋刷、洗脸盆、洗脚盆、雨伞、衣架、小风扇、小台灯、电蚊香、除湿袋
2、建议自己带的
洗面奶、乳液、面霜、防晒霜、防晒喷雾、洗脸巾、棉被如果需要自己带提前邮寄过去、感冒药、舒适的运动鞋、创可贴
3、当季衣物
海口四季常夏,准备好足够的夏装就可以啦。不过冬天还是会有稍冷的时候,建议带两件外套和长裤。冬日的海大,可是能同时看到棉袄和短袖的噢!
4、笔、 笔记本 ,喜欢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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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招”:首套房首付比例20%,可3年还息不还本
近日,温州推出“安居贷”产品,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的首套住房按揭人员,前3年仅需按月支付贷款利息,第4年再开始分期还本付息。
这是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6月17日发布的“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中的内容,其中还提到:
9月30日前,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对居民家庭在温州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或在温州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记录的,再买房均按照首套首贷优惠政策执行;在6月12日至12月30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
另外,温州还将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对此,易居克而瑞认为,目前,温州房地产市场形成了房价“越贵越买”的思维惯性。反观刚需市场疲软,中低档产品成交占比持续走低。我们认为安居贷作用于温州房地产市场恐怕示范效应大于实际效果,较难拉动相较疲软的刚需购房消费。
附:《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全文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2.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本市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①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②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④加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费能力,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4.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审核按揭贷款应以温州市域范围的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5.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6.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有关惠民举措。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7.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在本意见发布之日(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
8.加大金融创新支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第7条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9.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
10.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要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合规自查。
11.积极协调逾期交付项目。对房地产风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房企与购房者的沟通协调。因疫情、亚运会导致停工的,可作为项目工期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具体时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12.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在市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具备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的人员,可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暂无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迁入公共集体户。
1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14.利用房票加速拆迁安置等住房政策落地。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15.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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