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助学贷款续贷截止时间
2022年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原则上从7月1日至9月30日。
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提交;
3、如果“续贷声明”审核通过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其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中心出具回执单,学生需要将其交给高校的老师,再由老师录入系统,成功录入系统后即表示续贷成功。
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2020年是什么时候下发的
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2020年是11月25日下发的。根据2020年贵州省教育局发布的通告显示,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2020年是11月25日下发的,资金会在一个星期内全部到账。
2018年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现将贷款申请程序整理如下,供申请人参考:
一、申请借款人的资格:
凡我省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均可与父母在户口所在地县级(市、区)学生资助中心(一般于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区、市、特区);
(四)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直系亲属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具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穷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它贫困家庭。
二、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三、如何申请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被高校录取后可 和共同借款人(父亲、母亲或其它监护人)在县资助中心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出《国家发展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然后将申请表拿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由经办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仅限第一学年申请时提供)。
2、 将加盖好公章的申请表拿到当地教育局资助办办理贷款手续,同时须带以下证件 :
(1)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持户口本);
(3)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在校生还须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3、县资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适当地点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资助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国家发展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执一份正本、共同借款人执一份副本;县资助中心、国家发展银行各执一份正本。(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签约现场签约)。
4、借款人持《国家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以《国家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合同回执录入。
学生报到后未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回执录入手续,视为学生撤消借款申请。
5、县资助中心将借款人合同回执汇总录入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业务系统,并汇总上报至省资助办。
四、贷款发放程序:
省开发银行审批的.贷款资金到达代理结算银行(我省的代理结算行是农业银行)后,由其根据贷款审批确认函和放款清单,最迟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帐户。
代理结算银行按省资助办的划付指令,最迟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贷款学生个人帐户内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帐户。剩余资金留在学生个人帐户内,可用于学生生活费用。
五、贴息和本息回收程序及优惠政策:
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一)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全额补贴。其中:
1、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学生的贴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3、在本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省级财政承担;
4、在我省市(州、地)所属院校就读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市(州、地)级财政承担。
(二)学生毕业后还本付息流程
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共同负担,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偿还。
学生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及登录网址
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及登录网址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下面是我带来的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及登陆网址,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网址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或注册
1、首次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实名注册,内容必须详实)。
2、再次申请(指原申贷成功)的学生不需要注册。
3、注册成功之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贷款申请,然后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2份)。
4、再次申请的学生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录:(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下方的“2。使用身份证登陆”)登录名: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输入身份证号码的8位生日(如:19870101)。
(特别提醒:学生自己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2份),必须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并盖章,进行家庭贫困确认,方可办理)。
二、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在线申请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携带以下证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中的其中一位)。
(一)、首次贷款需携带:
1、学生本人身份证;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4、户口本(户口已迁走,无本人信息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据证明);
5、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
以上1、2、3、4项各需要复印件2份(特别提醒: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人页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内容要清晰)。
(二)、续贷(原已审贷成功)需携带: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如申请时提供的共同借款人与首次申请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共同借款人没有变化,无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
三、签订合同
1、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合同,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须在生成后的3—5天内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账户激活、密码修改。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来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2、学生领取合同和受理证明,同时要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共同签字并捺手印。(确认后如有问题责任自负)
四、学生到高校报到
受理证明填好后交高校留存,学生持高校填好并盖章的回执单2份在2010年10月20日前以有效或快件的方式送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单必须由高校并盖章,学生本人签字,所有信息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贷款受理情况及查询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材料分类整理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待审批、划款等,是否申贷成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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