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的贷款该留存什么资料银行该留存哪些资料
1、作为银行,应保留全部贷款档案,应对检查,一般保存期各行略有不同,5到10年不等。
2、作为客户,结清贷款后应注意收回借据,过后查询信用记录,看是否贷款记录结清。有抵押物的,应让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去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是怎样的?
1.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见表3-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说明如下: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2.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备查。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与时间可列表说明如下(见表3-12)。
表3-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续前表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和留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需要填报和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农村信用社08贷款担保人会留存图像资料吗?
你好,在农村信用社08年办理的贷款,担保人一般会预留身份证复印件,不会留存其他的相关照片。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即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需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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