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手了!这类贷款方式被“调查”
说到信用卡贷款我们一定不陌生,当我们需要用钱,手边又没有闲钱的时候,贷款能缓解我们的燃眉之急。随着 社会 和 科技 的不断发展,贷款的方式也多元化了起来。例如支付宝中的花呗、借呗等网络借贷软件,相比信用卡使用更加方便,只需轻轻一触就能借钱。
不过近日,距《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仅仅发布了半个月的时间,央行便采取行动,对联合贷款业务开始着手调查。据了解,央行这次暂没有对联合贷款的规模和比例进行限定,而只是先统计在线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数据信息。
通俗的讲,就是金融机构和互联网获取合作机构配合,由互联网获取合作机构给金融机构推送客户,金融机构来发放贷款。但与传统一对一贷款不同的是,联合贷款采用多对一体系,也就是说,会有多家机构一起向同一客户发放贷款,每家金融机构只发放一定比例的贷款。
打个比方,一位客户想借一笔贷款,而互联网获取合作机构可能找到多家金融公司,一起给这个客户按照一定年化率发放贷款,每家机构最终分得的利息,也会根据贷款比例分配。这一“玩法”在近期的网络贷款中较为流行。
此次央行要求各银行汇报余额、利率和不良率这三大类共11小项的核心数据。其中,特别点名了蚂蚁集团的花呗与借呗两项业务,要求列出与其相关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不良率等。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因为蚂蚁集团的花呗和借呗两大业务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3万亿元,这一数据在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占据了较大比重,其业务的规模也已经相当庞大,而且不同于银行有诸多风险管理等要求,蚂蚁集团的杠杆还是太高了。政策的发布是为了降低其规模和杠杆,避免发生风险。
更有专家表示,联合借贷的贷款方式,银行承担了几乎所有风险,联合贷款机构只负责客户的增长,如果机构的客户增长过猛或者对数据进行操控,银行反而会被“坑”。有关人士还表示,部分中小银行联合贷款的利率很高,有的年化利率甚至达到20%-30%,其中中小银行能分到7%,而如果是银行自己去放贷,可能只有2%-3%左右的年化利率。
根据银保监会关于互联网贷款新规的要求,互联网贷款不能用来买房、投资房产了。另外,包括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均不能用互联网贷款来购买。多位银行业人士认为,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新规出台后,针对商业银行联合贷款业务的监管细则也即将到来,监管机构对互联网贷款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加快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坚守风险的底线。
人民银行的此次调查,意味着针对联合贷款乱象开始系统的整治,包括对超杠杆放贷、银行机构风险外包等问题的整肃。这次调查也是央行针对现在互联网贷款中,各种各样的隐患进行排查,相信采取措施来排除隐患也只是时间问题。
网贷新规让谁慌了?
编辑 | 袁满
尽管在业界征求意见多时,网络小贷新规的发布 时点 仍然让多数人感到超乎预期。
有业界人士认为,《暂行办法》的下发,直接引发了蚂蚁集团IPO暂缓。11月3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中指出决定暂缓蚂蚁集团IPO的一个理由,便是“金融 科技 监管环境发生变化”。
《暂行办法》初露峥嵘便“拦下”了全球最大IPO,但其影响绝不仅限于蚂蚁。在部分行业人士看来,受《暂行办法》影响大的主要是类似蚂蚁集团的Big Tech公司及其联合贷款业务。
严格牌照监管,在金融风控的规则下,充实资本金,收缩杠杆是《暂行办法》的一项突出原则。这将给小贷行业带来运营规则和商业逻辑的重塑。业界多方都将承受合规成本提升所带来的压力:大 科技 平台推行的联合贷款业务是否还是一门好生意?网络小贷牌照会否因此被消费金融抢了风头,甚至产生新的监管套利?刚经历完生死劫,走在小贷转型路上的P2P们,又被政策“撞了一下腰”,再问路在何方?
《暂行办法》将小贷公司的网络小贷业务对外融资杠杆率限制在5倍, 即:网络小贷公司的非标融资(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余额不得净资产1倍;通过标准化融资(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倍。同时,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此前,由于联合贷款不计入杠杆范围,通过资产支持证券(ABS)出表亦不计算杠杆率。因此,部分网络小贷公司以较低的注册资本金撬动起过高的贷款规模,蚂蚁集团亦是如此。
根据蚂蚁集团招股书,2020年上半年,蚂蚁集团的微贷 科技 平台共促成信贷余额2.15万亿元。其中,以花呗、借呗(主体分别是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消费信贷余额总计1.73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微贷 科技 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中,由金融机构进行实际放款或已实现资产证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98%。
“我们的业务模式是不利用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开展信贷业务并且不提供担保。” 蚂蚁集团在招股书中强调。
根据此次《暂行办法》对联合贷款的要求,也就是说,若放出1万亿元的贷款,则蚂蚁集团需拿出3000亿元的自有资金发放贷款。有业内人士初步估算,按照当前的信贷余额规模及监管要求,蚂蚁集团需将其旗下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至千亿元,且两家小贷公司只能保留一家(在股权管理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网络小贷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或控股跨省经营网络小贷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核心就是提升自有资金出资比例,这样如果出现风险,蚂蚁自身要承担的风险也不小。以此让蚂蚁这样的企业更谨慎地开展业务,同时降低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损失。”有金融行业资深人士认为, 这样做对蚂蚁产生的直接影响是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且放款规模越大,资本要求愈高,而资本利润率会维持在一定水平,不会随规模放大而改变,赚钱效应就大打折扣。
在小微信贷专家嵇少峰看来,《暂行办法》会对开展类似联合贷款业务的Big Tech公司同样构成压力。“《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实际上已酝酿数稿,这次未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上位法出台就提前公布,实在是因为金融 科技 跑得太快,监管有一定顾虑,也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11月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提及金融 科技 时表示,银保监会一方面支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创新,同时坚持创新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要为实体经济做贡献。按照金融 科技 的金融属性,把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
随着《暂行办法》公布,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网络小贷牌照“含金量”缩水,申请一块网络小贷牌照,还不如去申请一张消金公司牌照。
按照《暂行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对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这意味着,监管将全国经营的网络小贷牌照审批权限上收。此前,该权限掌握在各地金融监管手中,但由于地方监管尺度不一,市场乱象频出(如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
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暂停批设互联网小贷牌照。
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1月21日,市场上共有网络小贷牌照249张,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的229张,已过公示期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的网络小贷牌照20张。从地区来看,网络小贷牌照数量主要集中在广东、重庆、江西地区,这三个地区获得的牌照数量分别为54张、43张、20张。
“网络小贷在一个省开展业务完全没有意义,而想在全国展业的互联网小贷则需要银保监会审批,不再是地方金融监管局,这就意味着这个牌照跟消费金融公司一样,都由银保监会直接审批,门槛与难度已全面提升。”嵇少峰直言。
另据《暂行办法》,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对比消金公司3亿元的注册门槛,以及消金公司资产通过ABS(资产支持证券)出表后只要不持有劣后就可释放资本占用,不在杠杆率计算范围等,拿互联网小贷牌照的意义已经弱于消金。
嵇少峰进一步指出,全国性展业的互联网小贷将只是极个别的,不是普遍性牌照。而要求一次性实缴50亿元资本金,基本上全国也拿不出几家,而且因杠杆率限制套利空间消失,拿这个牌照的意义也不大。这就意味着, 互联网小贷牌照将可能成为一个极其小众的牌照,大部分公司面临转型、转让或退出。
而在上述背景下,网络小贷和消金公司牌照可能会出现“冷热不均”的情况,有业界人士担忧会出现新的监管套利。
在嵇少峰看来,消费金融公司一直处在银保监会监管范围内,属于持牌金融机构。如果消金通过联合贷无限放杠杆,银保监会也肯定会出手,比如可通过补充规定或窗口指导等,对其加强管理。
“监管部门有必要考虑适当放宽做小微企业经营贷的互联网小贷准入门槛,这种业务与消金牌照之间不存在监管套利空间,也符合国家扶持小微、帮扶实业的政策方向。”嵇少峰说。
此前,最高法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关于小贷公司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定义中所指的“金融机构”,彼时就引发争议。
而小贷公司地位的确定,还将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地。
今年9月16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对外融资比例、贷款金额、经营区域、贷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制度建设,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施行相衔接。
随着《暂行办法》的公布,正在申请转型小贷公司的P2P平台或陷入尴尬境地。
按照2019年下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83号文”), 在合规、股东、转型方案等方面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可以按照经营范围选择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或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是指在不超过公司住所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省级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或线下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则指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83号文”指出,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与此同时,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报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
今年9月14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强调,各地要加快推进落实机构转型试点工作。“目前部分地方已批设网贷机构转型为区域内小贷公司,有关部门已审核同意部分地方网贷机构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各地要加快转型进度。”
9月16日,银保监会在《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亦强调,对依照“83号文”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但现在这些正在申请转型、已完成转型的P2P平台,或陷入尴尬境地:刚满足“83号文”的要求,接下来是否要按照《暂行办法》重新申请。而前述《暂行办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恐怕又会让不少谋求转型的P2P平台望而却步。
金融 科技 行业资深观察者毕研广直言,目前看到的《暂行办法》,10亿的实缴注册资本只是“入门级”,想要“升满级”做全国业务,需要50亿元的实缴注册资本,难度确实太大。当前,大部分转型的P2P公司都转型为以助贷为主的金融 科技 公司。但是,从市场定价趋势和监管角度而言,谁都想拿一个“牌照”。说得通俗一点,谁都想要个“名分”。
“现在还没有进一步明确的政策,对于P2P转型可能还是会按照“83号文”执行。这次《暂行办法》提出的要求,可能更多的是针对大型互联网公司背景的、已经在做这个事的金融 科技 机构。”上述接近地方监管的知情人士表示。
嵇少峰认为,此前根据“83号文”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的P2P平台,之后也得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不可能存在差异化监管。
“其实这块牌照到最后已经没有多少‘含金量’,最多是增加展业的便利性,并非‘生死符’。当然如果能拿到,至少能够代表平台的合规身份。” 上述P2P平台负责人透露,之后会朝纯粹的助贷平台方向发展。
严查!央行下发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
7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央行近日向各大银行下发调研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情况。
一位资深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该统治由调查统计部门发出,意在摸底统计线上消费贷款规模,包括与蚂蚁集团旗下花呗、借呗两款产品的联合贷款规模、信用卡贷款及互联网贷款等。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仍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7月28日,多位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已经收到一份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此次《通知》显示,暂未对联合贷款的规模以及比例作出限定,目前只是向各银行统计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信息。为央行要求各银行上报的统计数据,包括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规模、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特别区分了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合作的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以及平均利率和不良率、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此前,监管机构已连续采取多项措施严管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今年4月以来,深圳等地也在紧急摸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包括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包括贷前、贷中、贷后等情况。
一位深圳大行人士表示,监管数月前已经入场检查房抵经营贷流入楼市,“检查新发放的所有贷款。用了跨行资金流向核查,甚至穿透了三次,手段很严格。”
刚刚过去的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继续强调“房主不炒”的定位,并指出“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前,银保监会刚刚发布互联网贷款新规。7月17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线上消费贷款规模有多大
问题在于,对于线上消费贷款(互联网贷款)规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未有确切的统计数据,市场只能大约统计规模在万亿元以上。
概因央行、银保监会的传统统计口径不包括此项。“监管还是要穿透去看线上消费贷的最终流向。”上述业内人士说。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拆解互联网贷款信贷聚合模式,在互联网贷款产业链上,当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贷聚合模式”,即助贷或联合贷款,由蚂蚁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满金融、微众银行或新网银行等金融科技机构牵头或撮合,引入大数据风控、担保增信、银行等资金方。
根据银保监会的互联网贷款新规,互联网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产。
具体要求是,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此外,新规怼互联网贷款统计提出要求,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
三部门联合排查经营贷违规入楼市 能否掐灭楼市过热这把火?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打经营贷违规进楼市。
根据通知,三部门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这一轮严打经营贷进楼市的主要背景是什么?严打之下,前期部分地区火爆的楼市和高企的房价会很快降温吗?
三部委在3月26日发布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通知要求,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同时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要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房地产市场从紧从严的导向,和国家对于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决心。
孙立坚说:“这一轮政策的出台,反映了国家要确保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必须要做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在两会以后,我们有很多新一轮的项目启动,需要金融服务,需要货币政策的支持。但是我们也看到,在这样一个时间窗口出现了这些资金,没有真正在企业或者消费这样一个实体经济领域中良性循环,而出现了资金第一轮进入到实体以后,成为企业的利润,成为消费者的收入后,他们在储蓄安排中又出现了脱实向虚的倾向。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企业由于自己的盈利能力受到限制,出现了实体经济支持的钱在找监管的漏洞,挂羊头卖狗肉,又进入了虚拟经济领域。这次要确保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我们必须要能够让资金在实体经济的体系内循环,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为稳定经济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金融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负。然而有炒房人利用规则空间通过经营贷支付购房款,热点城市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过热趋势,并且出现了“市场过热”、“违规资金”入市之间的恶性循环,加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
记者注意到,2021年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已经对违规挪用经营贷炒房的行为展开了“围堵”。
北京银保监局近日通报,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广东相关部门排查发现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
广东银保监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处处长王智介绍:“目前我们辖内(不含深圳)的银行机构已经完成了对去年四月份以来发放的经营性贷款的自查。从自查排查情况来看,目前全辖的银行业机构已经完成经营贷排查的网点4501个,排查经营贷金额5600多亿元,已经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经营贷贷款金额2.77亿,涉及到920户。”
对此,广东银保监局已要求相关银行和人员限期整改。王智说,目前,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并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问责。
王智表示:“针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我们要严肃、依法依规的采取行政处罚;针对这些违规行为所涉及的贷款,我们也是要求银行要限期整改,对涉及的内部从业人员,要严肃问责。”
对触碰“红线”的人和机构,通知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就在本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通报经营贷专项核查结果显示:已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深圳市银保监局副局长陈飞鸿介绍说,目前深圳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陈飞鸿表示:“深圳市银保监局第一时间会同深圳市住建局和人民银行深圳中支成立三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全市银行全面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行动。下一步,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打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持久战’、用好‘组合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源头被堵”后,楼市会降温吗?房价会下跌吗?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的观点是:“就像过去一样,会产生一个暂时性的效果,但要真正的根除,还是要解决老百姓对未来收入感到不足,有钱不够花这样一个通胀预期。必须解决公共资源的均等化等问题,不能只有大城市才能享受好的医疗、教育、养老体系。大家买房子只是一个手段,更多的还是想分享大城市所拥有的公共资源带来的高质量的生活,所以把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解决好,这样房价就会良性、健康地跟着真实需求一起成长。”
央行调查线上联合消费贷,剑指蚂蚁花呗、借呗?
人民银行此次调查,很可能将开启针对联合贷款乱象中超杠杆放贷、银行机构风险外包等问题的整肃。这将对开展联合贷业务的蚂蚁集团、微众银行、平安普惠、京东数科等机构以及广大中小银行都会产生影响。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仅半个月,央行便盯上了联合贷款业务。
通知显示,央行特别要求银行单列与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合作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与蚂蚁借呗合作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蚂蚁花呗、借呗合作的线上联合消费贷款不良率以及个人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为什么央行在要求银行上报的三大类数据中都特意要求单报与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合作的数据?
“不管有没有增信和兜底的条款,最终风险还是由银行承担。所以我觉得这个并非针对蚂蚁集团,但对蚂蚁集团的影响还是较大。在他们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之前,必须要降低杠杆和规模,以免发生系统性风险。”董希淼表示。
央行在通知中称,线上联合消费贷款,是指金融机构经由互联网获取合作机构推送的客户信息,并与其他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比例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只填报自身发放的部分。
“有些中小银行的联合贷款利率非常高,比如有的高达年化20%-30%之间,中小银行通常可以分到7%,如果它自己放贷可能就赚2%-3%,能拿7%已经很开心了。该业务风险也很高,这也是最高法要降低民间借贷上限的背景之一。”董希淼表示,央行的意图之一,更鼓励银行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而不是与互联网公司合作。
一位助贷行业的人士则表示,或许是因为最高法刚刚下调了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背景,央行也需要对在线联合消费贷款的平均利率进行摸底,草案规定的所有费率加起来不超过LPR 4倍太过苛刻。
此外,还有中小银行在联合贷款业务中踩雷了P2P业务。
近日,针对爱财集团旗下P2P平台米庄理财出借人在浙江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投诉,“2018年温州银行与爱财集团合作过程中存在重大的违规行为”一事,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在回复中表示,温州银行向爱财集团(米庄理财)借款问题,警方对该情况已掌握,之前已与温州银行谈话两次,并冻结了温州银行相关账户。现具体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当中。
根据出借人投诉内容显示,2018年3月,温州银行与爱财集团签订助贷合作协议,温州银行要求爱财集团承诺进行兜底代偿。2019年12月,米庄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拆解互联网贷款信贷聚合模式。
在互联网贷款产业链上,当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贷聚合模式”,即助贷或联合贷款,由蚂蚁金服、平安普惠、微众银行、度小满金融、新网银行等机构牵头或撮合,引入大数据风控、担保增信、银行等资金方。
“央行只要求单独上报蚂蚁借呗和花呗的合作数据,一方面它是目前市场上规模最大的玩家,另外可能因为其他的比如说微众银行、新网银行等都还是银行牌照,而蚂蚁的借呗、花呗则完全不是同一个性质,监管部门可能更为紧张。”一位金融 科技 公司人士表示。
根据银保监会的互联网贷款新规,互联网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产投资。具体要求是,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此外,新规对互联网贷款统计提出要求,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
国内的消费金融市场迅速发展了多年,在线联合消费贷业务也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庞大的市场。多位银行业人士认为,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新规出台后,针对商业银行联合贷款业务的监管细则也即将到来。
人民银行此次调查,很可能将开启针对联合贷款乱象中超杠杆放贷、银行机构风险外包等问题的整肃。这将对开展联合贷业务的蚂蚁集团、微众银行、平安普惠、京东数科等机构以及广大中小银行都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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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城农商行上线自营现金贷 持牌消金公司危机四伏
助贷、联合贷之后,城商行、农商行们陆续推出自营现金贷产品,开始全面抢占消费金融市场。
“宁夏银行唰唰贷”、“天津滨海农商行滨银喵喵贷”、“南通农商行金贝马上贷”……近日,一批城商行、农商行密集推出自营现金贷产品,并在微信小程序上线了申请入口,也有一些城农商行依靠“京东好借”等贷款超市为自营现金贷产品获客。
城农商行现金贷产品盘点
客户之于银行是根本。从目前趋势来看,当银行的金融科技、数字科技技术趋于成熟,收回客户,发展自营现金贷业务将成为银行零售转型的重要方向。
银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国农商行1397家、城商行134家。
试想,当超过1000家的城农商行,一半以上开始发力消费金融业务,原本占据消费金融市场的主流正规军――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将面临新一轮压力测试。
城农商行的现金贷发展之路
银行最早以信用卡打开消费金融市场突破口,此后在大数据风控等技术纯熟后,也开始发力现金贷产品,如建行“快贷”、工行“融e借”、 平安银行 ( 行情 000001 ,诊股)“新一贷”、 招商银行 ( 行情 600036 ,诊股)“闪电贷”等。
但推出现金贷产品的银行多为国有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
城商行、农商行一方面在科技、人才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另一方面受制于“资金出省”诸多政策限制,在现金贷领域布局一直略显保守。
多数城农商行切入现金贷市场,主要是与 微粒贷 、借呗合作联合贷款业务,以及与头部现金贷平台合作助贷业务开始。
在早期助贷业务中,银行只充当“资金方”角色,将本属于自己的风控责任全部交予助贷平台,甚至要求助贷平台承诺兜底,最后银行按比例“躺赚”助贷平台的固定收益。
而联合贷款中,银行和联合贷款方按约定比例出资,联合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互联网贷款。这一模式实际也可以简单的看成助贷的一种,只是区别在于联合贷款涉及两个持牌机构,如城农商行与微粒贷的联合贷款业务中,城农商行和 微众银行 均需要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不可否认的是,助贷和联合贷款在一定程度上都推动了城农商行的零售转型,但由于助贷、联合贷模式中,城农商行资金突破了区域经营限制,以及核心风控主要掌握在助贷平台手上,使得银行风险外露,此后监管出手,“141号文”规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时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今年1月浙江银保监局又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提到,银行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立足当地不跨区域、不得为无牌机构提供资金或者联合放贷等。
实际上在“141号文”后,2018年一批互金公司便开启转型之路,向银行等B端机构输出金融科技能力,这其中的金融科技能力便包括:帮助银行营销获客、智能 催收 、风控审核、风险定价等。
互金公司涉猎过不同行业、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甚至布局过不同场景的分期业务,经过一定的信贷周期,充分了解各类用户个性化信贷需求以及其中的风险。
这一时期,银行也逐渐走向开放,在自身不擅长的环节,开始与金融科技公司结合,比如面对更下沉的用户,开始引入第三方风控大数据合作等。
如此一来,城农商行和互金企业的合作模式开始进入一个新赛段,一批城农商行也在自营现金贷中找到自身的发展之道。
比如天津银行,在2018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778.96亿元,同比增长785.9%,2018年一整年新增余额691.03亿元。
天津银行不仅与借呗、微粒贷、百度 有钱花 合作了联合贷款业务,自营现金贷产品“天天贷”同样风生水起,从总行到各分行,到分行客户经理个人渠道,每一个级别都背负着获客要求。
有此现金贷银行样本在前,进入2019年,更多的城农商行开始密集布局自营现金贷产品,如上所述的南通农商行“金贝马上贷”、阳泉市商业银行“利码贷”等。
城农商行自营现金贷隐忧
收回客户,将“发球权”掌握在自己手上,积极向零售转型是城农商行的进步,但背后隐忧也不容忽视。
有银行从业者关注到,近期在微信小程序密集上线的银行现金贷产品,均来自某一家金融科技公司。
简言之,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向多家银行输出同样类型产品的程序,底层大数据风控模型极有可能“撞车”,“最多只是用户的多头或者 征信 查几次的区别。”上述银行从业者分析,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检验,便对多家银行输出同质化的产品,于银行而言,未来风险不言而喻。
不过,眼下横亘在城商行、农商行面前最大的隐忧在于监管对“贷款不能出县,资金不能出省”的限制。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简称:意见)指出:农村商业银行应该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
对于以上《意见》,有银行从业者表示,用户申请贷款都会上传身份证,目前银行线上系统可以通过客户的身份证前六位精准识别其身份所在地域,然后再判断是否向申请人授信。
不过新流财经体验天津某农商行产品发行,尽管身份证所在地为成都,但依旧成功申请了其线上信贷产品,并获得了超过15万额度的授信。
一位东部农商行从业者坦言,“资金不能出省”的意见一直存在,只是监管并未有严查动作,在监管层正式行动之前,城农商行的互联网现金贷业务或许还能再飞一会。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危机四伏
诚然,城农商行自营现金贷崛起,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面对的局势越来越紧张,危机感不断侵袭。
银行与消费金融公司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吸收公众存款,以此作为自身放贷的资金来源。
银行的放贷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种: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定期存款;二是自有资金;三是向中央银行借入存款准备金,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为第一种。
而目前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渠道虽然有五种:吸收股东存款和股东在境内公司的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同业授信、信贷资产证券化,但每一种均有相关政策限制,并需要付出相应的资金成本。
比如,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如果要发行ABS,需要满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金融债券发行主体必须满足至少三年经营期限的硬性规定。
此外,城农商行往往拥有一定数量的线下网点以及客户经理,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每一个网点、每一位客户经理实际都可以充当一个渠道和场景。
在消金企业均在跑马圈地获客阶段,银行相较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更多线下获客的可能。
目前来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线下开设直营网点所受束缚较多,借助股东银行的网点展业,极难为其带来转化。一些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依赖渠道代理获客,而渠道代理的欺诈风险已成行业共同难以逾越的难题。
在线上获客方面,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又面临着互金机构的全面围猎,例如在今年一季度,乐信、拍拍贷营销支出费用分别达1.95亿、1.44亿,而360金融一季度的营销费用更是达到6.9亿元。
一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新流财经,“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追求稳健,一定要看到结果,并不会轻易尝试不确定的获客方式。”该持牌消金工作人员坦言,和互金平台在营销层面的预算相比,可能十分之一都不到。
多位流量从业者透露,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通常按照CPS结算,且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不接受预付模式,如此一来流量平台利润空间极窄。“若不是为了合规,我们也不愿意对接持牌消金的产品。”
在城农商行以及互金平台的双面夹击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正迎来新一轮压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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