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8城职工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 无需提供缴存证明
12月24日晚间,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在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8个大湾区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今年11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明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满足,广州市户籍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则需2年以上(含);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更早前,2017年5月5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在解读《关于严格执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时说明,对于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对于异地缴存在广州申请贷款的职工,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有关调整时间的证明或当年发布的缴存调整文件。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王海亮 校对 李立军
公积金无使用使用证明可以异地开么
可以异地开哦
如果你买房时办理了购房贷款,你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能直接提取,而应用来冲还贷款。在你不办理购房贷款的前提下
如果你已付清房款并取得产权证,可凭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到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开提取证明,再凭该证明到新购房屋所在区的建设银行提取。
如果你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直接付给开发商,你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开公积金支取证明,再凭该证明到新购房屋所在区的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是什么?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要求(适用于单位缴存职工)
(一)异地缴存,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则。
2.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及缴存明细(广州户籍职工出具近一年缴存明细,非广州户籍职工出具近两年缴存明细)。广东省内缴存职工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无需出具,由公积金中心联网查询(如遇未能正常查询等特殊情况,则需职工提供)。
3.核实《异地贷款证明》。职工应在递交贷款申请的同时或者之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向我中心提交《异地贷款证明》,由我中心核实。
(1)提交给贷款受理网点;
(2)通过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异地贷款证明核实申请(外市缴存)”录入并上传;
(3)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免登录业务-异地贷款证明核实申请(外市缴存)”录入并上传。
4.领取异地贷款回执。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职工可持身份证件前往中心任一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网点领取回执,或通过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打印(外市缴存)”或微信公众号“个人免登录业务-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打印(外市缴存)”功能打印回执。
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数据的职工不需要领取回执,回执信息将通过共享平台反馈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5.注意事项:借款人中任一人为广州缴存职工的,使用广州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全部在异地缴存的,则使用银行卡偿还公积金贷款。
大湾区8城居民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交缴存证明
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发布《关于大湾区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据记者了解,此前缴存人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上述证明,且由该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此外,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满足三项条件:一,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二,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三,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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