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材料和第一次申请无区别。
申请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 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 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 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十三条 贷款人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改进服务,加强对助学贷款发放和收回的管理,提高助学贷款的使用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第二次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续借贷款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学生证封面和首页以及注册页复印件2份。
3、网上那个申请表(这个不清楚要几张)。
4、授权委托书。
5、上一年的合同。家长不能帮你续签合同,必须本人去续签。
扩展资料: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材料:
首先,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近亲属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随一同前往助学贷款签署合同;还有网络贷款答题成绩单(不同省份答题及格分数线不一定相同,网上答题地址也不一样,这都需要去当地教育局相关部门进行询问),这些是必须的。
其次不同的地方所需材料不尽相同,具体的材料需要去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询问清楚,然后准备好所有材料后便可和共同借贷人一起去办理助学贷款。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两者必须同时到场,但是不是首贷的助学贷款程序可由贷款学生或者共同借贷人一方进行办理即可,不要求双方同时到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贷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卡号清晰)
3、贷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两份
4、下一年度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清单1份(部分地区)
5、个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
6、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
这两个是需要贷款学生自己准备的材料,要求用A4大小的纸张进行复印。
、《国家助学贷款用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书》一式三份
6、《XX银行个人借款凭证》(一式五联)
以上三款材料是在办理现场领取的,因此不需要贷款学生自己准备,不过在办理当天,贷款学生应该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贷款银行卡原件以及黑色签字笔。
以下三种情况不允许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有酗酒、吸烟、赌博行为者;
2、利用国家助学贷款购买高档消费品者。
3、申请贷款学生须为有学籍的学生,无学籍的预读生不能申请贷款。
如果说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等材料,那么就以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通常来说,该类材料都会有相对应的模板,贷款学生只要按照模板准备即可。上述的材料,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出现过的材料来整理的,具体所需材料以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准。
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自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续贷时,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助学贷款的发放:
如合同审批通过,贷款将在11月中旬发放。
具体时间不确定,请耐心等待。
贷款一部分发放到高校,剩下的发放到还款账号支付宝上。
如果贷款发放了,自己又交了学费或学校扣多了钱,请联系高校退款。
助学贷款享受到的优惠: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材料和第一次申请无区别。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二、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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