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与增值税的关系
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是“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在两者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规定“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该文件在新税法出台后是否已失效?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明确废止。
现行法规下,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规定执行,即:
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居民一年内换购住房可退税
央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9月3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另悉,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北京出台存量用地盘活政策 鼓励用现状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9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文件提到,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合等方式盘活利用;原土地使用权人无继续开发建设意愿的,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平台进行转让或由纳入自然资源部储备机构名录的机构收储(可带地上建筑物)。
鼓励国有企业探索成立专业平台公司,通过腾退、整合等方式,对企业所属土地、房屋资源进行统筹再利用。
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单一用途产业用地内,可建其他产业用途和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30%,用于零售、餐饮、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
重点功能区及现状轨道站点周边,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落实建筑规模增减挂钩要求、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现状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利用方式及年限方面,以弹性年期方式使用土地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20年。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到期后可按规定申请续期。
此外,转型为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类用途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
对经营性的教育、养老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共同做出承诺,在抵押权实现后保障原有经营活动持续稳定,确保土地用途不改变、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
广州:未成年人在市九区内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最新版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36条问答,解读关于商品住房新购政策相关问题。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问题包括有,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是指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人士。
离异或丧偶人士无论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均按单身人士的标准执行限购政策。离异或丧偶人士个人名下查无房产的,其本人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未成年人在市九区内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可单独购房,但非本市户籍的须符合相关限购政策。
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持卡人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自住房;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持卡人员,经核实在本市无住房的,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限购政策调整前购房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通过委托拍卖的,如能提供政策颁布之前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同时提供刊登拍卖公告报纸原件,证明拍卖成交在限购政策调整以前完成的,可按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的限购政策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9月30日, 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税率、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原因
一、答案
原因如1楼所述。
政府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当经济萧条,政府可运用经济杠杆刺激经济上升;当经济过热时,运用经济杠杆使经济降温,从而使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1、税率
降低税率,一是节约企业成本,降低商品成本,二是可以使企业保留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消费,从而促使经济升温。
2、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下调可以使企业扩大贷款规模,从而扩大投资和消费规模。但贷款利率取决于基准利率,所以严格说来,贷款利率不是经济杠杆,只是经济杠杆之一(基准利率)的表现形式或效果。
3、存款准备率
降低存款准备率,可使银行增加贷款投放量,使更多的货币投放市场,扩大社会投资和消费。银行法规定,银行吸收的存款要扣除一定比例(比如8%)的金额,存入中央银行,剩下的钱才能放贷。如果降低这一比率,则银行可以增加放贷数量,而且这个增加的比率是存款准备率降低比率的N倍(说来话长,你不允许发挥,这里只能遵命)。
经济杠杆另外还有公开市场操作、公共支出、基准利率、汇率、最低工资等。中国目前没有采用汇率和最低工资这两个杠杆是政治原因,我不敢说。
二、偏见
上述经济杠杆的适用范围是周期性经济萧条(按牛克思的说法,叫“经济危机”)。但目前中国的经济不仅仅是这种形式的经济萧条。因为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萧条的显著特征之一是通货萎缩,价格下降;而经济过热的特征之一是通货膨胀。但中国目前是通货膨胀。
我认为,目前的经济问题是前期过度消费,掠夺性开发。同时,中国经济偏向于出口导向型,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较强,国内经济杠杆不能刺激国外的投资和消费。
所以,中国目前采用的上述经济杠杆的功效相当于脑白金。
关于降低贷款利率对税收税率和降低贷款利率的影响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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