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购房政策2022
1、要求做好土地供应管理,各区(市、县)和开发区要结合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2、完善住房供给结构,严格限制投机炒房行为。明确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要求、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偿债能力审查等要求。
3、为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通知中表示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住宅楼盘表一
房一价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追加该套住房的首付。职工家庭已办
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在结清满一年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贵阳: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
4月28日晚间,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筑府办发〔2022〕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及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通知》在减轻企业开发成本方面,宣布调整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20%)执行,允许按挂牌起始价成交。新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周边教育配套、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等,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统筹组织实施区域配建。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项目公建配套建设。
在信贷需求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采取个人补息贷款方式撬动商业银行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3个月内。
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相关信贷政策,针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并购业务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不随意停贷、抽贷,最大限度支持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如期竣工交付。
另外,《通知》还要求提升商品房存量流通性。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允许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用途开发建设,促进非住宅去库存;对于调整为住宅的,原则上用于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实物安置,按照自愿参与、择优选房、自主选择原则,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组织存量房作为安置房、调剂存量安置房等方式,拓宽安置房源筹集渠道,充实健全安置房源库。
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方面,要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支持。对符合《贵阳市市级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租房人员,按标准连续发放两年租金补贴;对新落户并在贵阳贵安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员,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租金80%收取房屋租金。另外,要放宽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满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完税两年及以上中任意一条,均可申请购买销售型共有产权住房。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2022年3月,贵阳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0.7%,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9%、同比下降3.4%。
贵阳购房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贵阳目前暂时没有购房政策,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不限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5.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连续3期;
6.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规定:
(1)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20%;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按法规要求)条件; 申请人为个人办理。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第三十二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十四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第三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贵阳:加快促进房地产消费,实行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
据贵阳日报集团旗下微信公众号8月12日消息,8月10日,贵阳市举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新闻发布会。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俐在会上表示,已初步拟定《关于加快贵阳市促进房地产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贵阳市促进房地产消费工作的通知》,从消费有利、市场有益、服务有品三端进行发力,通过实行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措施综合施策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加大宣传力度,着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此前4月2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筑府办发〔2022〕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及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信贷需求方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采取个人补息贷款方式撬动商业银行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3个月内。
8月9日,据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消息,上半年贵阳新建商品房价格平稳,二手房价格略有下降。
今年以来,贵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先降后升,1月份环比上涨0.3%,2月份环比下降0.4%,3月份转为上涨0.2%,4月份上涨0.8%,5月、6月均下降0.2%。同比价格1月份上涨0.3%,2-5月持续处于下行通道,分别下降0.5%、0.7%、0.8%、1.3%和1.3%。
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下降。上半年贵阳市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总成交量14785套,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51.36%。从月度看,前三个月交易量逐月增加,尤其是3月增加明显,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量3031套。4-6月份交易量有所回落,6月份交易量降至2730套。
二手房市场方面,贵阳1月份二手住宅环比价格延续上年下降态势,下降0.4%。2月份为24个月以来首次转涨,涨幅为0.1%。但3月份又进入下行区间,3-5月份分别下降0.9%、0.2%、0.8%和0.7%。1-5月同比持续下降,降幅分别为2.2%、2.3%、3.4%、4.0%、5.0%和5.4%。
二手房住宅交易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上半年贵阳市二手住宅网签总成交量10132套,下降6.9%。从月度看,1月和2月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均在1000套以下,3月份明显增加至2295套,4-6月份成交量分别为2393套、1905套和213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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