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苏州买房但是外地有贷款可以吗
想在苏州买房但是外地有贷款可以如下:
1、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2、购房者在苏州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已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并且可以可以出示相关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购房者的名下只能有一套住房,如果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则无法在苏州购房。
4、购房者若在苏州以外的省市已经购买过住房,那么首付款必须是购房款的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将上浮百分之十。
苏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贷款吗
法律分析:在苏州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有两种情况,情况不同结果不同。
情况一:公积金缴在苏州的
要在苏州大市以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要先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如果该地支持异地贷款,就可以凭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再去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按当地政策办理贷款。
情况二: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
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的,不能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另外对于个人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大多数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有要求的,这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否成功至关重要。有些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贷款额度=借款人(或者夫妻两人)公积金缴存余额x一定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来计算的。由此计算方式可以看出,缴存时间系数越大,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能拿到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越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户口在外地,谁说说苏州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行不行
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的。\x0d\x0a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x0d\x0a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x0d\x0a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x0d\x0a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x0d\x0a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x0d\x0a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x0d\x0a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x0d\x0a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x0d\x0a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x0d\x0a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x0d\x0a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x0d\x0a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x0d\x0a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x0d\x0a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x0d\x0a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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