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房贷时银行会查什么?哪些人轻易被拒绝
申请房贷主要是查询个人的征信情况,同时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公积金贷款的话还得打印一年的公积金缴费明细。一般征信存在污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银行流水太小的人容易被拒绝贷款。
住房公积金稽查都查什么
住房公积金稽查查的内容有:
一、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对中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及会计核算、增值收益情况进行稽查复核;
二、对中心定期存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中心资金流向,对大额资金的流动进行审核;
四、对中心各类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计算机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年稽核工作计划、任务;
七、负责定期(季)或不定期开展必要的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
八、负责做好稽核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九、协助和配合财政、审计及其它监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中心内部和受委托银行委托业务的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贷款买房查征信主要查什么?
1. 是否有过逾期记录,以及逾期了几次:
如果借款人的征信上近期有逾期记录的话,银行或贷款机构基本就不会通过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了,更不要说逾期次数非常多的情况了。
2. 负债情况如何,是否负债很高:
征信报告上会记录人们办理信用卡和贷款的信息,所以银行或贷款机构就可以通过查征信了解到借款人的负债情况如何。如果负债太高的话,银行或贷款机构可能就会怀疑借款人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能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3. 信用报告近期被查询次数:
征信报告上会显示用户的信用报告近期被哪些银行、贷款机构,因为哪些原因被查询过。所以信用报告上的查询次数如果比较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因为申请信用卡或贷款而被查询的话,银行或贷款机构可能就会认为借款人的经济生活不够稳定,从而会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扩展资料:
个人征信对贷款买房的影响
当我们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时,银行就会要求我们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来判断能否贷款。(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征信报告这两个名词是同一个概念,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征信报告的俗称。)
如果我们信用状况好的可能得到优惠,而有过逾期记录的可能就要提价,甚至是无法获得贷款。可以说,个人征信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而在报告中,银行会通过查看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历史还款记录”,判断其还款意愿。查看“借款笔数”、“对外担保情况”等,判断是否批贷及批贷额度。如果信用良好,银行额度也充裕的话,放贷速度会较快。如果有逾期记录,银行在放贷时会更加慎重,不利于获得贷款或增加贷款成本。
浙江省发文严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贷款……
继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之后,浙江省也发文严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类和经营类贷款以及“冻资”等涉房贷款业务。
2月末,人民银行杭州中支、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要求浙江各金融机构对2020年以来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类和经营类贷款以及“冻资”等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于15日前向当地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浙江省的这份文件明确:
(1)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审贷标准,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转按揭”“加按揭”业务。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金融管理部门将相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为现场检查重点,并加大处罚力度。
(2)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核,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
(3)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各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性,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放款,杜绝超规模超期限放款,防止贷款资金挪用。
(4)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各金融机构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禁资金通过流动资金贷款、物业经营性贷款、项目贷款和影子银行业务等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5)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不得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
(6)严格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合作机构资质审核,实施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
从浙江省银保监局官网了解到,3月以来,浙江银保监局已针对银行业机构开出12张罚单,罚单涉及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成为重点排查、监测对象。
此前,北京、上海、深圳、广东等地监管部门率先要求银行对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
根据北京房地产业协会披露,全款买房期间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申请经营贷和经营贷资金的流向是核查的重点之一;
广东辖内(不含深圳)已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
而深圳和上海监管部门发布了有关问题的通报,其中提到了部分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的情况或案例。
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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