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每户最高额度60万元
证券时报网讯,5月23日,广东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一是调整贷款额度。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二是调整异地贷款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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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是50万,若房屋持有人在两人以上贷款额最高限额是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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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6月5日,澎湃新闻从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清远市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通知》明确,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执行新政策认定时间。已审核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额度执行。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
此外,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还印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按照新政,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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