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成功贷完但又不想去了怎么办呀!!??
可以不去,另外这个贷款目前还没有生效。你现在手里应该有两份贷款受理证明。只有你报道了, 把一份贷款受理证明给高校了, 高校才会凭借贷款受理证明给你的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发一个回执单 。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回执单 ,贷款才生效, 银行才会给高校打钱。现在你没报道 ,高校不会发回执单 ,所以银行也不会打钱 ,相当于你自动放弃 。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通知明确,从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去吗
如果是首先次贷款是要学生和监护人必须去的,那是无法只在网上办理的,因为借款学生和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才行。
去时得携带好各自的身份证,以及家庭户口本,还有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和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而现场确认、拿到合同回执后,开学时将回执提供给学校,学校录入信息后再由学生把回执寄回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然后报送经办行审批,通过后方能放款。
当然,若是进行续贷,那是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即可操作,贷款签订方式可以直接选择网上签订,如此就能进行远程续贷,不需要再去现场确认。
大学助学贷款办好了,我却不去读大学了,那贷款怎么办
贷款无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
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
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扩展资料:
大学生助学贷款要求规定:
1、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3、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可以不经过学校吗?
您好,不可以。 助学贷款是先通过您自己申请,然后开学交贷款回执单给学校。 国家财务打款给学校,扣除学杂费后,剩余的钱会到您的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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