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行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支持相关企业抗疫!
2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通知》提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此外,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通知全文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2020年1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信贷增加,银行机构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信贷会是制造业未来发展趋势吗?
我认为信用贷款确实是制造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因为现如今很多制造业的成本比较高,抵押贷款会让制造业的发展遇到更大的困难,所以信用贷款能够让更多的制造业企业低成本获得资金。
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全世界最厉害的国家,主要是因为美国把大量的资金都用来投入研发,美国的制造业和德国的制造业都已经获得了非常高的知名度,而且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让普通老百姓通过实体产业能够获得比较高的工资收入,我们国家也必须要拿出更多的资金用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制造业是最重要的一个领域。
制造业的发展面临着资金的困境
众所周知,制造业的发展普遍面临着资金方面的劣势,很多人都会把自身所持有的资金投放到半导体行业以及房地产市场,而实体经济所能够获得的资金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解决资金困境。
先进制造业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我们国家之所以会把更多的资金用来支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主要是因为先进制造业能够让国家的制造业获得更高的利润率,而且也能够让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获得提升,先进制造业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点。
商业银行所拥有的资金量庞大
国有四大行所拥有的资金实力非常强大,可以引导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进行信用贷款,一方面能够让商业银行获得更好的发展,另外一方面在实体经济发展好了之后,也能够让商业银行获得更高的利润,这其实是一举两得的办法。
在先进制造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资产量比较少,所以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一种方式,除了信用贷款之后,其实也可以通过股权来进行融资。
广东出台了哪些方面的主要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呢?
首先是保障中小微工业企业营运资金的稳定。 继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续贷条件的工业企业办理正常的续贷业务,不得盲目勉强续贷、退贷、断贷、压贷,保持资金流动性合理。
其次是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体系。 加强砂石采矿权管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在扩大精准有效投资方面,积极发展风电装备产业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组织开展炼油、乙烯、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 水泥、平板玻璃、化肥,加快培育石化新材料、医药等制造业集群,积极推进国际数据中心试点建设,探索发展国际数据产业。
再者是加强调度,保供稳价,畅通产业经济周期。 统筹保障全省煤电油运输,促进煤电企业增加发电量; 实现煤炭发电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提高合同履行率。 推进电厂升级改造和智慧电厂试点建设,推动闽粤互联互通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依法合规开展价格指数评价和合规审查,持续加强商品期货、现货市场监管。
然后是加大对工业企业的融资支持。 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继续深化LPR改革,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巩固贷款实际降息成果,继续为实体经济创造合理利润。 推动国有大型银行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加强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提高制造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引导地方法人银行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余额的1%,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资金。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难点
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重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打通重庆市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融资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坚持综合施策,既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也积极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既做好当前应对疫情的融资支持,又强调机制建设,提升金融供给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政策协同,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金融、财政、产业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
《若干措施》由三个部分20条具体措施组成,包括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优化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聚焦支持的重点领域
《措施》紧紧围绕重庆市当前制造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精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紧扣“芯屏器核网”智能产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制造业高水平研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等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争制造业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多增。建立制造业优质项目白名单制度,组织对名单内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量身定制服务,保障优质项目融资顺畅。
二、有针对性地推出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重点举措
《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优化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手续,提升项目贷款办理便利性。创新推动制造业重点企业银团贷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把握企业融资需求,优化银企合作关系,构建银企合作命运共同体。要求加大制造业贷款产品创新,深入实施制造领域科技金融“一行一品”创新行动,创新基于大数据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新模式。深入优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服务,创新融资租赁、研发贷等产品,积极对接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融资需求。此外,还提出了完善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优化制造业续贷展期服务、降低制造业融资成本等四方面措施,促进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提高制造业贷款的投放能力,实施资金价格优惠、落实尽职免责等要求,提高能贷会贷能力。
三、全面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
《若干措施》从股、债、贷等多种融资渠道对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提供支撑。支持制造业通过上市、再融资、产业并购等方式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引导投资基金及保险资金加大制造业支持;加强制造业企业债券融资辅导和宣传,优化制造业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储备,积极发挥风险缓释工具的增信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工具等债券融资;扩大制造业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采取银行跨境直贷、关联企业借款、境外发债、上市等方式,多渠道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加大商业银行、金融租赁、融资担保、私募基金等机构合作力度,为制造企业提供投贷联动、租贷联动、财务规划等全方位服务。保险机构围绕制造业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等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分担制造业企业投资风险。
四、深化金融服务对接
完善制造业政银企对接机制,构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推动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银企对接。加快推进设立重庆征信平台,整合社会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为制造业金融服务提供大数据支撑。依托建设“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引入多元市场主体,为制造业金融服务提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支撑,支持金融机构构建基于信用模式的风险控制和定价模型。
五、强化政策保障
《若干措施》要求市财政、金融、产业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引导,加强风险补偿,完善制造业不良资产处置和融资监测及督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制造业形势变化及金融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建立严厉打击企业恶意逃废债机制,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造良好金融生态。
对于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新增制造业贷款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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