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是大专还是中专 是全日制吗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达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代码14669,在川招生代码:5791。学院现有直属附属医院——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简介
学院2019年计划招生1650人,实际录取1772人,2020年计划招生2760人,实际录取2798人。开设有护理、助产、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药生产与加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10个专业,拟新增预防医学、中医美容和针灸推拿专业,通过3-5年形成以中医、临床、护理、医技、中药五大专业为主的专业群。
学院现有直属附属医院——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还与达州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医院、宣汉县中医院、达川区中医院、新天泰药业、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签订了实习实训合作框架协议,为学生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实习实训基地。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招生政策,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二)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根据自已身体状况,合理选择报考专业。
(三)学院2021年拟向四川、重庆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四)学院在四川、重庆的录取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五)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配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
(六)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七)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八)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九)奖、贷、助学措施: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宣汉县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地址
达州市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东北侧约60米。四川省宣汉县民政局惠民帮扶中心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启动全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地址位于达州市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东北侧60米。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应贷尽贷、精准助贷”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学生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即可当场办结。
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在2018年荣获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现有化学工程与工艺为代表的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644。
第三条 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四川文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0019;信访电话:0818-27901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办公室、咨询组、宣传组、保卫组、保障组和信访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录取机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相近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与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专业成绩仍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三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只能在我校同一专业组内调配;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各省同分排位规则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二十六条 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在一年内根据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专业教学容量、人才需求和学生兴趣及志愿情况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公费师范、乡村振兴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学年按大类招生的,按大类所包含专业中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网址:https://zjc.sasu.ed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 2790101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关于达州达川助学贷款和达州助学贷款首次办理截止日期是多久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