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p2p网络借贷模式有哪些
目前常见的P2P网络借贷模式主要有三类:
1、线下交易模式。该类P2P网络借贷模式主要由网站提供交易信息,交易手续、交易程序由信贷机构和客户当面完成。
2、保本垫付模式这种模式。此类P2P网络借贷模式由平台来承担贷款者的坏账风险,因此,对平台的风险把控能力要求较高,一旦爱看发生违约,要由网站先垫付资金。
3、纯中介形式的信用借贷该种模式。这类P2P网络借贷模式的网站主要起个发布双方借贷信息,网站起撮合作用,没有审贷环节,对单笔资金无担保作用,不垫付本金,借贷双方自主成交,该种模式为风险最大的。
P2P是非常有效的金融渠道,其提供的信息量大,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理财经验少的投资人,相对来说风险也降低了很多。
网络套路贷的基本模式有哪些?
套路贷的基本模式分为以下三种,车贷、房贷、信用贷。
模式一:车贷
汽车贷款是比较常见的“套路贷”模式。一些套路贷团伙、无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布“速审速贷”“无需抵押”“方便快捷”等宣传广告,诱骗借款人以自己所有的车辆作为质押物向其借款。在签订借贷合同过程中,引诱借款人接受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违约时小贷公司可任意处置车辆、违背常理的严苛的违约条款等内容,并签订相应的《车辆质押协议》《车辆处置委托书》等法律文书。随后,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出动人员强行扣押借款人车辆或者使用借款人存放于公司的备用钥匙私自将借款人车辆开走,并向借款人索取高额拖车费、停车费、违约金的款项,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借款人不支付上述费用的情况下,甚至擅自将被害人车辆出售,获取非法利益。
模式二:房贷
房贷模式中,他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有房产的对象下手,通过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法律文书。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借款时,以过流水的名义向被害人账户汇入高额资金,再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要求借款人以现金形式返还,借款人最终到手资金与流水资金天差地别。等到还款日,他们以借款人违约为名,向借款人索要高额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模式三:信用贷
信用贷,即无需提供任何担保物、以借款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借贷模式。在“套路贷”案件中,这种模式更具有迷惑性,使借款人误以为可以轻松借到款项,从而放松警惕。但实际上,他们会以预扣利息、收取手续费等名义扣除相关费用,借款人实际到手的款项远低于签订的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款项。事后,他们便会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软硬兼施,向借款人讨债。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便会通过转单平账等方式,诱骗借款人借新还旧,层层垒高债务。
网络贷款的贷款形式
网络贷款也分为b2c和p2p模式。 P2P被人看好的原因在于P2P大多生存与互联网,移动端,而移动互联网最直接的优点则是“便捷、高效、不受地域限制”等等,由此看来这种不受地域限制的闪电借款模式更为大家看好和周知,未来中国移动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空间巨大,因为“三四线城市小额信贷需求旺盛,潜在市场容量高于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信用卡额度低,几乎没有其他消费金融形态;个人信用记录缺失多,未来可释放极大信用价值。”闪电借款模式在三四线城市将会超越传统模式。
在P2P模式之中,消费贷款未来主要集中在80、90后身上,他们有旺盛的消费信贷需求,仍将是助推互联网金融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动力。
与传统金融理财服务相比,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借款主体则以企业借款为主,其借款人为更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及还款来源的企业。相比个人而言,企业信息容易核实,在借款来源一端被严格限制为有着良好实体经营、能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还款来源更稳定;同时,相对于P2P平台的信用贷款形式而言P2C模式则要求借款企业必须有担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对更好。
互联网借贷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1、线下交易模式
该类主要由网站审核之后提供交易信息,借款交易手续和相关信息调查审核在线下和客户当面完成。这其中,“OK贷”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2、保本垫付模式
这种模式,由平台来承担贷款者的坏账风险,因此,对平台的风险把控能力要求较高,一旦爱看发生违约,要由网站先垫付资金。
3、纯中介形式的信用借贷
该种模式网站主要起个发布双方借贷信息,网站起撮合作用,没有审贷环节,对单笔资金无担保作用,不垫付本金,借贷双方自主成交。该种模式为风险最大的。
拓展资料;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经营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典型平台
纯线上模式最大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均从网络、电话等非地面渠道获取,多为信用借款,借款额较小,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审核也多通过网络进行。
这种模式比较接近于原生态的P2P借贷模式,注重数据审贷技术,注重用户市场的细分,侧重小额、密集的借贷需求。
平台强调投资者的风险自负意识,通过风险保证金对投资者进行一定限度的保障。当前,纯线上模式的业务扩张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业务运营难度高。国内采用纯线上模式的平台较少。
二、债权转让模式典型平台
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着一个中介就是专业放款人。为了提高放贷速度,专业放款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使用回笼的资金重新进行放贷。债权转让模式多见于线下P2P借贷平台,因此也成为纯线下模式的代名词。
线下P2P平台经常由于体量大、信息不够透明而招致非议,其以理财产品作为包装、打包销售债权的行为也常被认为有构建资金池之嫌。但是事实上,不同纯线下平台采用的理财模式并不完全相同,难以一概而论。
三、担保/抵押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或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对每笔借款进行担保,或是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资产进行抵押,因而其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若担保公司满足合规经营要求,抵押的资产选取得当、易于流动,该模式下投资者的风险较低。尤其是抵押模式,因有较强的风险保障能力,综合贷款费率有下降空间。
但由于引入担保和抵押环节,借贷业务办理的流程较长,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在担保模式中,担保公司承担了全部违约风险,对于担保公司的监督显得极为重要。
四、O2O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在2013年引起较多关注,其特点是P2P借贷平台主要负责借贷网站的维护和投资人的开发,而借款人由线下分公司开发。其流程是线下渠道寻找借款人,进行实地审核后推荐给P2P借贷平台,平台再次审核后把借款信息发布到网站上,接受线上投资人的投标。
五、P2B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同样在2013年获得较大发展,其中的B指Business,即企业。这是一种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的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为规避大量个人向同一企业放款导致的各种风险,其款项一般先放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再把资金出借给企业。
P2B模式的特点是单笔借贷金额高,从几百万至数千万乃至上亿,一般都会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由企业提供反担保。同时该模式不再符合小微、密集的特点,投资人不易充分分散投资、分散风险,相关压力转移至平台,对平台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P2F模式典型平台
P2F是指person-to-financialinstitution,个人对金融机构的一种融资模式,融资人是正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该模式是比较新颖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高信用、低风险、稳定收益、高流动性等特性。由于金融机构具有完整的风控措施,能够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收益的稳定,安全性远高于一般的P2P、P2B类产品。
近年来P2P行业已经暴露出了不少弊端,由于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并不够完善以及监管政策的滞后,频繁出现了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等安全事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具有前瞻意识的平台在寻求P2P的下一个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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