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有哪些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有4家,分别为: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所辖各行(社),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所属各分支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所属各分支机构。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三、贷款条件:(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福建农信生源地贷款还款期限
福建农信生源地贷款还款期限为12月20日或9月20日。根据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显示,正常还款,还款时间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或9月20日。
福建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
福建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在规定期限中没有利息。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利率如下,调整时间2011年7月7日,助学贷款一年多少利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是,毕业后两年内,每年只还利息,从毕业第三年开始按年偿还本金以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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