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已付房款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已付房款指的是已经向银行付过的款项金额,如果已经通过银行贷款并发放给开放商,则贷款金额也为已付房款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到交房日期未交付住房,合同上说明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赔偿违约金,请问贷款部分算已付房价款吗?
贷款部分也算,因为贷款部分是由银行在你办理按揭后,银行审核过关以后就直接把款放到开发商账户上了,你在那个时候就在开始还银行月供。
请问,我们是按揭房,在商品买卖合同违约中,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所说的已交付房价款指
是你的首付款 ,银行按揭那部分叫做尾款 ,是第三方 ,银行无权无理由约束你 ,开发商会和银行之间有合作的协议 ,按揭审核批贷后 ,银行会直接放给开发商 ,然后你正常还月供就好了。一般一手房的首付款时间会在1个月内 ,也有1周要求付清的 ,但视情况可以商量,找销售经理就可以 。希望能帮到你 。恭喜你买房了 ,幸福的日子从此开始 。
签订购房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怎么理解?
这样的文字表述确实容易引起歧义。涉及合同条款的解释。如果让我来理解。已付房款其实不仅仅指你的首付款,还指你已经支付的银行贷款。首付款和你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那部分都是购房款,并且都是“已付房价”。房屋总价款和已付房价显然也不是一个概念。在合同版本有开发商提供,开发商违约,并且合同条款理解上有歧义,有多个解释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不利于开发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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