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分配。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学校2020年无预留计划。
第三条 招生批次和专业。2020年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审计学、法学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球科学类在贵州省本科一批次招生,省外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余大类和专业在本科二批次招生。具体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本科一批次(按大类招生)
经济学类(经济学院):含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专业;
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学院):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教育学、社会工作等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法学院):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
投资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含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等专业;
财政学类(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含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法学类(文法学院):含法学等专业;
地球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
本科一批次(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审计学(会计学院)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统学院)
本科二批次(按大类招生)
金融学类(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含金融学等专业,参加金融学院大类分流;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学院):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
财务管理(会计学院):含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含管理科学、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专业;
计算机类(信息学院):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
统计学类(数统学院):含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数学等专业。
以上大类采取“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模式进行。(详情参见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关于印发贵州财经大学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科二批次(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英语、翻译、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艺术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马歇尔大学合作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四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工程管理、国际商务。
第四条 2020年普通本科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西密歇根学院、“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班新生在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金融学类专业新生前3学期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分流之后部分学生到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
第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报考英语、翻译、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英语口试。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非独立法人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统计学类(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2、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我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5、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4)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需取得音乐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总成绩仍然相同时,优先英语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6、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7、总分相同时,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西班牙语、葡萄牙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2020年在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选考科目要求的计算机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和英语仍同分,优先录取物理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金融学类在总分、数学、英语、物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治成绩高的考生。
9、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10、西密歇根学院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2、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3、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1、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2、国际合作项目
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西密歇根学院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和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双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承认的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
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1)注册为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2)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出国学习学生:托福网考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当年公布的国际生语言能力要求为准。 (3)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含)以上;专业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培养方案。
贵州财经大学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贵州财经大学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并符合马歇尔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ISEC项目)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本科: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年级可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九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851-88510365,0851-88510335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50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编:550025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特点: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500亩,现有在校学生16000余人。学校建校以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特色兴校”办学思路,践行“求慧至真、笃行超越”校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信念坚定、知法守法、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社会责任感、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0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收专科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收费均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五条 优秀学生鼓励办法: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学年、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贫困学生还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学院“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有关学校各系、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附:
学校招生办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88308089(传真)
学校网站:
花溪大学城包含哪些学校?
包括: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贵州理工学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贵州警察学院等12所高校。
花溪大学城位于贵安新区东南部,是贵安新区核心职能聚集区五大新城之一,总规划面积63.46平方公里,高校聚集区由贵州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组成。
扩展资料
政策扶持:
为鼓励花溪大学城大学生(含在校或毕业、肄业5年内且年龄在36周岁以下的大学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在贵安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创业落户,以务实举措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助推大学生实现创新创业梦想,特制定以下若干政策措施。
1、设立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首期资金5000万元,逐年递增。鼓励大学生在新区创办的企业或项目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获得支持的,给予等额匹配。
2、大学生在新区创办科技研发、软件开发、数据分析、文化创意、民俗工艺、电子商务、生态农业、专业咨询、教育培训、社会养老、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等企业的,3年内给予其对新区贡献的全额奖励。
3、每年开展一次大学生创业“金点子”评选活动,给予前十名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设立大学生“点子仓库”并公开征集发布,被采用且在新区落地的“点子”,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产业基金扶持。
4、创立大学生“点子交易市场”,将“点子”转化为企业主营项目落户新区的,给予落地企业购买“点子”成交额20%的补助,最高200万元;3年内按其年营业收入给予20%的补助,最高500万元;转化成果主营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3年内给予10%的补助,最高1000万元。
5、大学生在新区创办企业获专利授权的,给予专利申请、审查、代理等费用补贴,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补贴5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对首次获得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3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奖励8000元、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奖励500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次性奖励3000元。
6、大学生在新区创办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取得实际成效的,经评估按实际投入给予项目10%的补助,最高100万元;运营期间运用本企业的科技成果或购买其他企业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3年内每年给予该成果转化的产品或服务年营业收入5%的奖励,最高500万元。
7、聘请优秀企业家、知名天使投资人、知名创客、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为大学生提供技术开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商事代理、企业管理等辅导,按辅导人数及成效,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补助。每年评选10名金牌创业导师,每人给予30000元奖励。
8、高校培养创业导师,按进入新区创业导师库的人数,给予高校5000元/人奖励;根据入库创业导师人数及辅导实绩每年进行评选,给予高校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奖励。高校创业导师带领学生在新区创办企业的,经认定给予创业导师一次性10000元补贴。
9、大学生在新区创办企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经认定给予其大学期间助学贷款50%的补贴。
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新区落户,享受新区优质医疗服务;其子女可享受新区12年免费教育。高校引导大学生在新区创业落户,按每年在新区实际创业落户的大学生人数,给予大学生所在高校500元/人的创业落户引导奖励。
10、大学生在新区创业落户,其创办的企业聘用大学生达到5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奖励11000元;每新增加1名,奖励增加1100元,最高10万元。
11、大学生在新区创业落户,其创办的企业参加新区医疗保险且在新区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的,3年内每年给予创办人及员工普通门诊现金自付部分50%的补助,最高500元;3年内为其创办人及员工免费提供新区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每年1次。
12、高校针对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创业项目辅导计划编制创业课程,经新区评审入选的项目给予高校补助,一般项目5-10万元,重点项目10-20万元。高校开设大学生创业课程,课程设置应不低于24学时,经备案按开班班次及人数,每学期给予高校最高20000元的课酬补贴。
13、高校按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选题,研究成果形成科技专利的,经评估给予10%的课题补助,最高200万元;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机构,专利成果归属明确并签订技术合同在新区内转化实施的,根据合同交易金额给予高校10%的补助,最高300万元。
14、每年从在新区创办企业的大学生中,评选“十佳创业领头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经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的,给予个人或团队一次性10-20万元奖励。每年从大学生在新区创办的企业中,评选“十佳诚信创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2万元奖励。
15、在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开通高校师生免费创业班车,为高校师生与企业的互动合作提供便利,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和资源融合对接,共同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花溪大学城
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条 贵州财经大学 是一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专科招生5387人。本科统招4787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1240人(含:金融学140人;会计学100人;“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1000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600人;本科招生专业64个。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 普通本科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班、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科新生在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
第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
(1)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英语口试。
(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2、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科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当地所有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5、艺术类专业
(1)在我校组织有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在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指定学校的校考合格证。
(2)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一般本科批次(第二批次)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
6、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专业安排。
7、总分相同时,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9、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0、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1、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
2、国际合作项目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 贵州财经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 贵州财经大学 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进入西密歇根大学学习,并符合西密歇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密歇根大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本科: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 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高年级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各专科专业: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专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八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 贵州财经大学 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88575779(传真)
第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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