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惠阳买房,贷款获批后,卖家不按合同办事故意拖延。
1、如果你是通过中介公司交易的,可以发函到中介公司,叫中介转交。中介公司可能不知道具体住址,不过卖方的身份证上有地址的,可以问中介要,按照那个地址发律师函。
2、如果这套房子最终没有成交,贷款也就没成功,你名下没有其他房子的话,你还是算第一套
广东惠州:买新建住宅可提公积金用于首付,惠阳、大亚湾取消限购
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4月30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信贷、公积金、预售资金、土地出让、住房限购等六个方面提出政策优化举措,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需求。
惠阳区及大亚湾区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通知》明确,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而据此前政策规定,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据惠州当地媒体援引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将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区调出限购重点片区,将进一步满足在惠人才和新市民的自住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与此同时,在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上,《通知》提出,商业银行要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推行“交房即发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惠州此次政策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对此,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当地媒体解释称,在具体操作时,购房人在认购房屋后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期款,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后将有关款项转入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果一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进行正式网签的,有关款项将原路返回公积金账户,避免出现公积金被套取的情况。
根据此次《通知》,惠州还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而在优化土地出让方面,《通知》指出,在土地出让前,根据房地产市场现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对拟出让地块的规划及出让条件进行统筹优化。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鼓励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三天无理由退定”“安居惠州、放心购房”倡议活动,为居民购房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商品住宅项目带装修交付,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高品质项目优质优价。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
封面图/惠州市住建局官网截图
广东惠州:首次购房首付比例降至最低两成
(记者徐倩)8月1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惠州市再次出台新政,首次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两成。
据当地媒体报道,自8月15日起,广东省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始执行新的购房政策: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首付降至两成。
8月1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其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目前,惠州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比已降至两成,是从8月15日开始实施的”。
据悉,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于8月15日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下称《决议》),其中提出,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住房信贷工作小组形成决议,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原政策执行,即不低于30%。
《决议》提到,惠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统一标准: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这是今年惠州第二次政策调整,第一次是退出限购,这次是调整限贷。适当调整首付比例,降低购房门槛,有利于激活刚性需求。此次政策主要惠及真正的刚需,对于‘无房有贷’的购房者,很多地方给予刚需标准认定,但惠州依旧坚持30%的首付比例,也反映了管理层防止惠州房地产进一步炒作的可能。既要稳定,也要渐进去除地产依赖。”
在此之前,惠州市已连续发布多项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4月30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明确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5月16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要求各县(区)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产企业、各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持职工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8月15日发布的数据,7月份,惠州新房房价销售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2.1%;二手房房价销售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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