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贷款凭什么
凭个人的房产。
1、售后回租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2、售后回租一般用于商铺或酒店公寓,出售给房主后由开发商回租统一经营,按期付给房主租金,抵押贷款是房主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贷到一笔资金用于经营消费等等,两个问题完全不搭边。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直租,融资回租
1、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2、融资直租即直接融资租赁: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3、融资回租即出售回租: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扩展资料:
融资租赁的其他类型:
1、经营性租赁
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经营租赁方式。
2、转租赁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3、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4、分成租赁
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融资性的售后回租与设备抵押贷款,是一对极其相似的融资工具。
在我国《合同法》未对融资租赁进行专章规范之前,不少判例对其异同存在截然相反的认识(比如说,将售后回租判为抵押借款)。今天,不少银行信贷工作者、担保从业者仍
不能充分理解二者的差异,客观上阻碍了该项目业务运营的推进(被误认为租赁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放高利贷)。
售后回租与设备抵押贷款的区别:
一、法律关系不同
租赁(包括售后回租)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即采购和租赁两个合同,
涉及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回租业务中承租人与供应商是同一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出租人参与的最全,参与的环节最多。而信贷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二、现金流不同
租赁开始时,出租人首先向供应商付出贷款,采购租赁物(回租业务中只是向承租人购买出租物),获得物权。而在租赁关系中,出租只有物流(交付租赁物),没有现金流出。
而信贷业务开始时,债权人向债务人友真实的现金流出。租赁与信贷的债权方只有在回收债权过程中,现金流在质上才是相同的,即都是现金的正流人。
三、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
融资租赁和信贷都是有相同的时间期限,有价出让标的物的使用权。但租赁出让是物(多为有形的机器设备),信贷出让的是现金。
四、租赁物与抵押物的所有者不同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出租人),回租的标的物虽然在出售前和租赁期内都在承租人手中,但他已将该物的所有权通过出售行为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只因租赁关系而享有该设备的使用权。而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机使用权)仍属原所有者(即抵押人,通常为贷款人),设置抵押只是使债权人享有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期内的所有权不归债权人,而归债务人。
五、会计核算不同
抵押物在抵押人(往往是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抵押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融资性租赁物在承租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并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管理资产;而经营性租赁物则在出租人(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有出租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
六、偿还的资金来源、税赋的不同
租赁费直接作为经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而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折旧和税后利润。
因此归还一元的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出事实上是大于一元,多出的部分就是税后一元钱相应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正因为租赁还租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租赁才具有延迟纳(所得)税的功能。
七、物的处置程序不同
承租人违约(不付租金),出租人可中止租赁关系,直接去会租赁物。而贷款人违约(不归还贷款),债权人要获得抵押物偿债,只要债务人有异议,还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处置抵押物。
八、租赁物和抵押物灭失后的处理不同
租赁物灭失,出保险责任外,出租人可追究承租人善良管理责任。而抵押物灭失,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重新设置抵押或担保,否则可中止借贷关系,收回债权。
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 融资租赁 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相关数据显示,相较直接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占新增融资总额的60%以上,那究竟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而在具体操作层面,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 1、有效盘活资产,解决资金问题。 通过出售交易,企业解决了资金困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性,又盘活了自身的固定资产;而后的回租,使得企业的生产得以继续,满足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通过售后回租交易,企业可以实现与“ 抵押贷款 ”和“分期付款购买商品”同样的效果。 2、融资资金用途灵活,不受限制。 通过售后回租取得的融资资金,由企业按实际需要使用,既可用作流动资金、也可用作项目建设等。而 银行贷款 或企业之间拆借资金都必须是特定的用途,否则可能会被要求提前还款。 以上两点是企业选择售后回租这种融资租赁方式的主要原因,当然,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的优势还不仅于此。 二、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 1、合作模式: 承租人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2、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上海 市一中院、二中院发布的《2009-2013年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 审判白皮书》中明确了,在司法审判中,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构成售后回租,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租赁物转让价格是否与租赁物真实价值是否合理匹配,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手续,买卖合同与租赁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有鉴于此,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具体租赁标的物。 出租人应当做好尽调,对于租赁标的物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出租人应尽可能在售后回租项下的《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等相关合同中,表明具体的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等,以明确标的物的具体指向。 (2)审核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确定权利归属、确保租赁标的物上不存在权利瑕疵。出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审核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a 审核标的物原始购买的相关合同; b 审核标的物原始购买的发票或相关收据; c 要求出卖人出具 承诺书 。 (3)确保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 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所有权转让的证明书,以及出租人在租赁设备上添加印有出租人名称的铭牌等方式。 (4)租赁标的物购买价格应与客观价值相近。 融资租赁公司除要求承租人提供购买设备的原始合同、票据以外,可以要求承租人出具租赁标的物的价值保证,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进一步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评估并与承租人共同确认评估结果。 任何事务都是需要我们辩证的去看待,毕竟它们都是有两面性的,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在存在优势的同时,其实也是会有一些缺陷的。而企业就应该规避其中可能出现想风险,降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如果企业希望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到资金,或者因此类交易产生纠纷,可以就相关问题请专业 律师 介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回租抵押贷款和回租和抵押贷款的区别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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