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要两个人一起还贷款吗?
婚后买房贷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签字。买房贷款产生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1、做好购房预算:两人人结婚就代表着两个家庭的结合,夫妻结婚之后,不仅仅要考虑两个人今后的生活,还要考虑双方父母的生活。大家在买房之前首先要根据自身家庭的积蓄,可以用于买房子的资金有多少,还要多预留一些资金以备不时之需。这样才能估算出自己能拿出多少钱用来投入到买房这么大的一项行动中,以此决定自己的实际购房能力。
2、做好贷款准备:办理银行贷款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但大家可以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以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在办理贷款手续之前,大概的估算一下自己能狗获得的贷款额度,这样在准备首付款的时候才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另外还要注意贷款政策的稳定程度,不能将购房资金全部用于首付款,应该至少预留三年的贷款还款准备金,如果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工作上发生变动,也不会影响还房贷。
3、选房: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子,一定要明确购房需求,双方的工作不一样,在房屋位置的选择上,一定要结合家里人员的主要需求,这主要看家庭成员的构成,比如年轻人上班、小孩上学、老人生活的习惯等等,选房之前一定要尽量将这些因素都考虑周全。
4、确定房产份额:夫妻关系好的时候,有些话虽然不好意思说得太明确,但为避免今后因为房产的问题发生纠纷,在买房之前,关于房产份额的划分一定要说清楚了。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建议双方协商清楚之后,落实在协议上,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
5、确定主贷人:很多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朋友中,都会选择男方作为主贷人,其实选择主贷人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不能单单以收入的高低来衡量,还应结合双方的工作性质,个人征信等来判断,谁更适合做主贷人。
6、双方亲自到场: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很多手续都需要夫妻两人共同办理,比如申请房贷时,也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银行银行会针对夫妻两人的贷款资质进行审核,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夫妻一方付首付买房,双方共同还贷,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个人支付首付,但是贷款失分后两个人共同来偿还,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那这套房子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只不过在财产分配的时候,不是按照一半对一半的比例来分割,而是会考虑出资额等来分割。
虽然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出资的越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分得的比例也将会越高,夫妻一方购买房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房贷偿还,而离婚的时候是由夫妻双方来协议处理,但有时候夫妻双方就是因为利益而竞争力较,所以就走上了诉讼离婚的程序。
夫妻之间一定要明确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并且并请专业的米芬律师来处理,这样也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如果离婚之后发现另一方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可以再向法院申请对财产进行再次分割,我觉得夫妻一旦结婚了就是利益共同体,不要因为房子写在谁的名下而一直争执不休,这样会影响双方的感情。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会将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而不动产登记的一方将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产生一些房屋纠纷,为了避免出现更多的利益矛盾,夫妻双方一定要对个人财产进行明确,避免后面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共同还房贷房子算谁的
您好,房产归属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买房的时间,登记在谁名下,使用钱款的性质等等,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下列几种情形供您参考:
1. 一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实践中房子会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另外约定的话,另一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剩余的尚未偿还的部分不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的对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2. 一方婚后使用了其个人财产付首付款,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仅登记在其一人名下时,如果TA的个人财产没有和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一般情况下也是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对此主张分割;
3. 一方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款,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时,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如未明确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提供详细的情况,我们会为您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
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
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我就给大家分析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的问题。
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1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是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2
婚前房子是个人房产婚后独自还贷款部分怎么算
对于贷款本金部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还贷问题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婚前买房子一起还贷款3
一、婚前买房好还是婚后买房好
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后还是归个人的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因此,婚前买房好还是婚后好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
二、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6868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6868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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