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主要有:
1.借款人与配偶共同缴存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够5000元时,最高可贷额度为25万元。
2.借款人与配偶共同缴存公积金余额在5000元到2万元之间时,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35万元。
3.外地转入西安的公积金,在外地的缴存时间与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交时,贷款额度最高可贷额度由时间和余额累加计算。出现断交时,按照缴存的西安公积金余额进行计算。
4.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时,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5.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一般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陕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陕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额度,各市不同。
如铜川市是50万元,西安市是70万元。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五条 最高额度
(一)信用评定为A级的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信用评定为其他信用等级的,可申请贷款额度依次降低。
(二)职工装修自住住房,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多缴多贷”原则,可申请贷款额度参照缴存情况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 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参照以下核定:
(一)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或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80%;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的80%。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70%,且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装修房产评估价值的70%。
(四)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大于原银行借款余额。
(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他贷款和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万元的(含20万元),须先偿还其他贷款或退出担保后方可办理。其他贷款和对外担保总额在20万元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职工信用等级所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减去其他贷款和对外担保总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规定:
经2012年5月2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特殊情况经审批可提高至70万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行念肢额度具体如下: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档世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具体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高余、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2、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
3、中心进行审批;
4、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
5、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7、中心核准发放;
8、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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